8月25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31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郴州市农作物种子储备和技术推广站项目修规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原则同意保和镇雷大桥村1、2、3组规划修改及建筑方案,临城市道路入口宽度应严格控制,并做好临街绿化。
三、原则同意郴州市交投公司申请在华塘镇塔水001号地块建设临时公交停车场,市公汽公司应作出承诺,不得作为废旧车辆停放场,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四、原则同意桥口镇排塘村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筑方案,待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五、不同意坳上镇在市城区选址建设水厂。
六、郴化集团申请调整下湄桥厂区部分用地性质应按程序论证。
七、临街底商住宅不应纳入北湖区政府同新棚户区改造范围。
八、原则同意东湾小学修规及建筑方案,建筑色彩、交通组织、大门等应进一步优化。
九、原则同意华润燃气及泓广物流公司在泓广物流用地内加建加气站,应进一步调整平面布局。加气站仅作内部使用,不得直接临城市道路开口。
十、原则同意郴州福翔房地产公司“竹园新城”项目按整合后的经济技术指标综合平衡进行审批,按程序公示,并函告国土部门。
十一、原则同意同心110KV变电站选址位置。
十二、原则同意城东变电π接卜裕线110KV线路与城东变电π接梯高线35KV线路,局部地段应进行优化。
十三、郴州天润置业有限公司“天润天城”3、6栋超层超面积部分应进行罚款处罚,并予以公示;停车泊位应按规划要求实施到位。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防办人防宣传教育基地和专业训练场补办规划手续的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唐安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王道石、刘洋、李衍民
列席:王树伟、蒋家鑫、唐宏亮、骆海军、曹德兰、何岱杰、袁江文、朱逃生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