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29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调整桥口镇桥口村村庄规划。
二、 原则同意桥口镇白溪村下湾组村民建房点结合老村庄进行规划整合。
三、 原则同意南塔街道龙骨井社区曹昌郴、陈钟奇危房按“原址原层数原面积原高度”翻建。
四、 原则同意苏仙区马头岭乡马头岭村等53个村的村庄规划。
五、 村民生产发展用地内的建筑功能应符合控规要求,建筑的方案应注明其使用性质,明确其产权所有主体为村组集体,并取得2/3以上村民同意。
六、 施工图方案未改变审批修规方案,仅因建筑结构、面积核算等技术因素导致了容积率变化且容积率在用地规划条件允许范围内,可按核准后施工图指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施工图与修规方案不符,应按程序重新审查修规方案。
七、 原则同意王仙岭旅游度假区西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八、 原则同意龙女生态公园修规方案。
九、 燕泉河三期安置工程应组织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关于停车位配建的意见后再议。
十、 原则同意人民路、骆仙、郴江派出所规划及建筑方案,人民路派出所的建筑立面及色彩应进一步优化。
十一、 不同意新东方房地产公司申请调整“经典世家”二期项目公厕位置,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二、 “华恒怡景”项目规划方案应修改完善其人行主出入口设置、道路交通等规划内容后再议。
十三、 原则同意城前岭小学规划及建筑方案,宿舍楼与食堂布局应进行调整。
十四、 原则同意鲲鹏房地产公司鲲鹏国际商贸城项目建筑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五、 人民医院东院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应按现状已建道路边界划定用地蓝线。
十六、 原则同意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公司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选址于独立工矿区内幸福街与芙蓉路交叉口西南角。
十七、 原则同意郴州高新区管委会车用新型燃料项目规划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八、 同心桥110kv变电站应论证其建设必要性。
十九、 原则同意保和变电站项目用地蓝线调整。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刘洋、曾德平、李衍民
列席:王蕾、杨华、蒋家鑫、何岱杰、朱逃生、曹德兰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