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27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增加苏仙区坳上镇黄泥坳村大福桥组村庄规划选址位置位于槐万路以东、大福桥路以北,并将该居住用地落实到坳上镇总体规划成果中。
二、原则同意华塘镇花坪路改扩建工程方案。
三、白露塘镇珠江桥村六组张建雄私宅未批先建,占用城市道路用地,应依法拆除。
四、七里洞村廖家组竹山冲临时物流停车场在业主承诺服从P城市建设需要随时自行无偿拆除的前提条件下,可暂时予以保留。
五、瑞宝汽车公司宝马4S店改扩建,不符合汽车4S店逐步实施搬迁的规划政策,且涉及已出让用地容积率调整,不同意该项目改扩建。
六、原则同意西水河生态休闲风光带(北湖段、苏仙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旅游公路与绿道不得合并设置。
七、鲲鹏房地产公司国际商贸城设计方案应补充桁架结构方案后再议。
八、原则同意涌泉坝组拆迁安置楼按现状进行指标确认。
九、因项目不符合武广片区控规,不同意三旗植物高能营养素公司新建包装厂房及展厅建设。
十、原则同意北湖区增湖村八组生产发展用地选址。
十一、原则同意“尚品福城”项目周边零星用地进行整合一事,西北角零星地块应纳入整合范围,南面出入口用地应考虑周边相关单位进出,局部设为公共通道。
十二、原则同意北湖公安分局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入口门厅设计。
十三、原则同意“爱莲雅苑”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十四、原则同意郴汽集团万华汽车站临增湖路设置临时道路,其宽度应控制在9米以内,跨增湖河采用钢架桥方式。
会议还学习落实了市纪委《专项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工作方案》,听取了金鑫路道路规划设计方案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王道石、刘洋
列席:王蕾、杨华、朱逃生、曹德兰、何文静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