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25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不同意苏仙区坳上镇黄泥坳村大福桥组安置点选址。
二、原则同意郴江街道槐树下村村民安置用房建筑方案按方案二实施建设。
三、原则同意燕泉街道三里田村李家坝组肖贤书建筑的屋顶改造方案。
四、原则同意增湖村七组生产发展用地选址于增湖路以东。
五、郴州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规划及建筑方案应进一步优化,并加强与论证方案的衔接。
六、三〇二大队拟处置用地南面地块二与地块一应作为一个整体项目统一规划,并作为绿化广场用地进行控制。
七、不同意下湄桥东片区A-2-1地块蓝线调整。
八、不同意龙门池建材物资贸易中心(2014-48号宗地)分地块下达规划条件,应进行整合规划。
九、原则同意郴州武警支队教导队拟处置地块与周边用地整合规划,应征求武警支队意见,其规划整合方案应按程序进行论证。
十、原则同意香花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其停车位、绿地率指标和建筑色彩等应进一步优化。
十一、不同意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设涉案车辆室内停车棚。
十二、雄丰房地产公司恢复冰灾损毁厂房应提交临时工程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三、原则同意湘南风情园A-09地块(联福景苑二期)按现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并由国土部门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十四、原则同意郴江街道梨树山村委会用地选址于朱家湾路与九子塘路交叉口的东南角,涉及生产发展用地调整问题应由北湖区政府、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进行协调。
十五、原则同意北湖区涌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选址于南岭大道西侧涌泉段,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十六、市城区3G/4G通信基站应按整合资源、统筹建设的原则进行建设。
十七、武警支队(搬迁新区)供水管铺设方案应征求城管部门意见。
十八、王仙桥亮化设计方案应进一步优化之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九、原则同意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修改)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二十、原则同意武广片区G-1-1、G-1-2、G-1-3地块规划意向方案,应由市城投公司协调村民生产发展用地,建筑退界、景观视线通廊及山体高度分析等内容应进一步优化。
二十一、原则同意新居房地产公司宇腾住宅1#院违法建设按罚款方式进行处罚,并进行处罚前公示。
二十二、新东方房地产公司升平路“金昆楼”项目应进一步核实其相关情况。
二十三、同心河治理通用段拆迁安置工程应消除其内部及相邻用地日照不利影响后,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会议还听取了市商务局申请新增加油站点、盛昌房地产公司南塔公园北侧“江山丽城”项目业主诉求有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曹建雄、王道石、刘洋
列席:蒋家鑫、何广雄、朱逃生、曹德兰、袁江文、骆海军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