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副局长曾正茂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23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苏仙区一建公司违法建筑已进行规划处罚,备齐资料后直接进行规划核实。
二、原则同意保和镇万华片区控规局部调整,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三、苏仙区政府申请调整槐树下南片区局部用地性质一事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四、原则同意东河组团北片区规划许资路线型调整,并落实到东河组团北片区控规成果中,东河组团北片区控规中许资路两厢仍按农林用地予以控制。
五、原则同意厦蓉高速公路(湖南段)监控指挥中心、汝郴段监控通信中心和郴州养护工区用地性质调整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重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六、仁大房地产五岭国际金桂苑加设电梯不得突出建筑外墙,修改方案后按程序公示。
七、金皇大厦挡土墙调整方案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图件,公示后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八、原则同意北湖区乡镇企业局棚改项目按照意向方案(容积率7.0)下达规划条件。
九、商联经贸文化路危房改造应按照市政府要求,与该区域旧城改造一并考虑。
十、司法局及周边用地旧城改造,应与周边卫生局、总工会等用地一并考虑,可考虑分期实施,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一、原则同意康定园·华龙苑临街改造建筑方案,应整体考虑临街高层及裙房建筑立面效果,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二、取消紫云山庄项目地块东侧临万华东路东地下车库出入口,主出入口开口宽度控制在12米以内,增加主入口广场绿化面积。
十三、原则同意东岭路公交港湾整改方案。
十四、观山大道南段路灯采用白色推荐型号双臂灯。
十五、不同意槐树路、宁家湾路、宁槐路标高调整。
出席:曾正茂、刘志军、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曹建雄、王道石、刘洋
列席:于栋山、蒋家鑫、王蕾、李丽萍、曹德兰、朱逃生、何岱杰
记录:曾毅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