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是郴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及市级科技计划工作、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市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审定工作,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人才有关工作,全市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信息网络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协调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拟订专利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与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联络及业务指导;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科技规划与监督科、高新技术发展与基础研究科、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成果与技术合作科、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至2018年12月局机关工资在册人员66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退休30人;另有临聘人员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4983.17万元,主要用于产学研结合、科学技术研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利产业化、科学技术推广及普及、专利执法、宣传培训和资助,通过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一批科技产业项目,并以项目为载体,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创新平台,建立示范基地,突破一批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品种),产生一批新成果,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我市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市科技局2018年初部门预算为1077.1万元,我局的全年收入为1531.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1526.24万元(行政经费646.24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880万元)和其他收入5.16万元。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包括470万元科技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0万元老科协工作经费,130万元创建创新示范区经费,240万元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经费。
市科技局2018年度基本支出为1554.79万元。其中行政经费支出655.0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14.87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40.14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899.78万元。
我局2018年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41万元,其中招待费26万元,车辆运行费10万元,出国出境经费5万元。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列支12.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9万元,下降32.26%。其中招待费列支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1万元,下降57.4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按市委市政府新的公务接待纪律执行接待标准,接待标准降低,接待县市区公务用餐减少。车辆运行费列支5.69万元,其中保险费1.11万元,修理费2.4万元,燃油费2万元,路桥费0.18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1.03%。出国出境费列支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78万元,增长28.68%,占全年出国出境预算的7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单次出国出境的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总投入情况。2018年,市财政预算共安排各类科技专项资金3670万元,其中:2018年市科普基地专项20万元,科技产业引导资金500万元,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重大柔性项目450万元,科技创新平台专项1200万元,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引导专项150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科普专项资金。2018年认定科普示范基地7个(其中宜章县2个),科普示范基地拨款5个项目,共拨付17万元,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2018年,实际安排市级科技产业引导资金500万元,共支持产学研重大项目7个,其中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个,资金80万元;矿产优势资源和新材料技术及深加工项目3个,资金200万元;重金属 污染治理与环保新技术应用项目1个,资金70万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1个,资金50万元,智能制造项目1个,资金100万元。以上资金在要求时限内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有序进行。
(3)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重大柔性项目450万元,因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并未申请使用该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财政年底收回。
(4)2018年创新平台专项共安排资金1552.38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3个,安排资金660万元;省级孵化器奖励2个,安排资金100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2个,安排资金100万元;平台中试1个,安排资金100万元;市级研发中心18家,安排资金180万元;孵化器运营补助3个,安排资金90万元;2017年第二批科技创券补助17家,安排资金34.84万元;2018年科技创新券补助28家,安排资金76.54万元;专利大户奖励1个,安排资金5万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奖励6家,安排资金105万元;国家、省专利奖配套3家,安排资金3万元;专利质押融资补助3家,安排资金28万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奖励3家,安排资金30万元;知识产权贯标奖励2家,安排资金40万元。
(5)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包括重点研发项目、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专利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创新团队项目、扶贫村项目,2018年市财政共安排经费1359万元(下县经费300万元),含重点研发项目27个,安排经费510万元;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共安排经费331万元(其中应用基础研究项目13个,安排经费44万元;临床医疗技术研究项目47个,安排经费1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助33个,安排资金177万元);专利产业化项目12个,安排经费215万元;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35家,安排经费213万元;创新团队项目3个,安排经费60万元;扶贫村项目安排经费30万元。以上资金在要求时限内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有序进行。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局修订出台了新的《郴州市科技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实施“单位资产动态兼管,资源共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新增的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资产盘亏、报废由办公室盘点后提出资产盘亏、报废申请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对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基本做到了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的固定资产为329.41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大力推进创新示范区创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被列为省、市科技工作的重点,争创过程中,在争取领导支持、汇报衔接、考察调研、《规划》《方案》编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郴州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提出了创建的工作重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部省领导专家来郴调研指导5次,市长带队到桂林、太原考察调研1次,办理回复省市领导批示件12件,市领导到科技部、省政府、科技厅汇报16次,《规划》《方案》修改50余稿,邀请专家指导20余次,书记、市长召开各类调度会、推进会30余场,编印《科技简报》专刊四期。科技部从14个申请地区筛选了5个地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精心细致的准备,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咨询会上,获得与会领导专家的好评。科技部社发司拟从申报的5个地方推荐湖南郴州、云南临沧、河北承德上报国务院。
2.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出台了《郴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郴政办发〔2018〕43号),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全市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7家,较上年净增51家,总量达到164家,同比增长44.73%;全市完成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企业118家,排名全省第4位,36家企业获得省财政2630万元的研发奖补;大力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入库企业136家,居全省前列。
3.加大科技项目实施力度。围绕省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组织实施,推荐钖涛环保、南方石墨、格兰博承担的3个项目列入省10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在全市遴选“100个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金旺铋业等9个项目申报2018年湖南省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郴州杉杉新材料等2个项目申报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丰越环保等多个项目列入2018年省产学研结合专项。面向企业征集30多个重大技术创新需求,遴选了“含砷物料脱砷及资源化利用”等中试项目开展支持。
4.深化产学研合作。郴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与中南大学签约的10个项目、与湖南大学签约的7个项目稳步推进,南方石墨与湖南大学、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联合申报的“微晶石墨的高效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列为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技术转移(郴州)分中心已挂牌开展运营。
5.优化创新创业服务。大力引进人才来郴开展创新创业,给予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身份编制挂靠等政策支持,目前已引入第一批23名企业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桂阳农淘成功入选国家星创天地,我市现拥有1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国家级农业“星创天地”5家。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郴州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郴州分赛区,大赛共吸引了212家企业和团队前来报名,评选了20个获奖项目,引进多家投资机构与获奖项目对接。
6、科技惠民稳步推进。一是农村科技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星火12396科技服务热线建设、12396信息网络维护、信息发布等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12396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82个,解决技术难题100个,技术咨询回访满意率达95%上;在科技网站上传技术文章200篇,收集科技信息2000多条;编辑出版《郴州实用科技》4期,发放4000册,发布实用科技文章60篇。二是科普建设能力不断增强。围绕“科技创新强国富民”主题,举办了2018年郴州市科技活动周开幕式、科技人员下基层集中帮扶慰问服务、第六届矿博会科普宣传、郴州第49个地球日科普宣传、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活动。新认定7家市级科普基地,成功创建2家省级科普基地。
7、大力推进扶贫攻坚。深入开展科技扶贫。出台了《郴州市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郴州市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在全市开展科技扶贫。向宜章、汝城、桂东、安仁四县受派或送培72名“三区人才”和受培人员,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
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继续开展“企业专利扫零行动”,大力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帮助星源智能完成800万元的专利质押融资,帮助浩伦生化启动新一轮的专利质押融资。组织推荐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项;申报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12项;申报专利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1项;申报省专利奖8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人员经费刚性预算不足。部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有政策而无经费安排,导致行政经费超支。二是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主要存在单位人员、办公室调整,固定资产管理还是存在超过使用年限、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未能及时提出核销申请的情况。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财政预算不足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在编制单位预算时尽量做到完整全面和更加的科学合理。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变动固定资产信息,对存量资产合理调配、整合与共享,将资产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对资产的分配进行严格的控制,满足合情、合理的配置要求。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4.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3.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0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