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CR-2013-01029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十二五”园区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十二五”园区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郴州市“十二五”园区发展规划
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中部崛起战略机遇,大力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两型”社会进程,实现“两城”建设战略目标,指导和促进全市园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十二五”园区发展规划》和市委加快园区发展的有关精神,按照《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分析
我市园区建设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2003-2005年,经国家审核认定,全市核准保留了10个园区,核定规划面积25.34平方公里。至2010年底,全市园区已开发面积53.9平方公里,入园企业1559个,从业人员16.1万人。按级别分,国家级出口加工区1个,省级园区9个。按类型分,高新区1个、经济开发区6个,工业园区2个,出口加工区1个。
第一节 发展成效
1.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园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0年,全市园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0.6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的31.4%,比2005年提高7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26亿元,占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39.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33.4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利润的33.9%,比2005年提高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交税金总额15.7亿元。
2.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各地园区以培养企业“造血”功能为抓手,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入园总数达 59 个,创造高新技术增加值48亿元, 占全市62%,比200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当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6.2亿元,研发经费支出5.58亿元,比2005年均有大幅度增长。
3.园区产业特色不断凸显。各地园区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建设产业集群,形成了以2个市属省级园区为龙头,县市园区为骨干,以高新技术为发展方向,以有色金属、农产品深加工、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态势。2010年,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三大领域共完成销售收入244亿元。
4.经济外向度逐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园区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2010年,我市园区新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0个,占全市72.3%;实际到位外资金额3.2亿美元,占全市65.3%,比2005年提高7个百分点;实施省外境内合作项目283个,比上年增长69.5%,占全市36.2%;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76.7亿元,占全市42%,比2005年提高14个百分点。外资的进入促进了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2010年,全市园区实际出口总额5.1亿美元,占全市82.3%。
5.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出台扶持政策措施。为促进园区加快发展,2010年3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0〕5号),从落实园区自主权、体制创新、产业发展、土地保障、管理考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明确了18条支持政策,为园区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二是改善政务服务。近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园区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各园区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劳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建设。部分园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引导和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各种服务。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园区建设尽管已初具规模,但在快速发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园区发展不平衡,整体实力不强;产业特色不突出,产业同构现象明显;基础设施不完善,离投资者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用地瓶颈制约突出,多数园区已面临无地可用窘境;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中部崛起战略和“两城”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生态环保、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发展方式转变、产业集群、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土地集约、环境建设等关键内容,真正把园区建设成全市产业的聚集区、开放的先行区、创新的试验区、城市的新城区、和谐的示范区,成为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为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实现科学跨越发展和率先崛起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发挥科学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按照工业布局的总体要求综合统筹、适度超前规划各类园区。加强园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2.坚持集群发展。更加注重发挥土地、资金、项目核准的调控作用,坚持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有效实现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集聚效应,建立产业向园区集中的激励机制,引导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和支持园区围绕全省或当地支柱和主导产业引进配套企业,加速产业裂变,延长产业链。
3.坚持创新引导。推进园区的体制改革、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等园区建设运行模式。支持园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孵化器,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推进园区的重点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着力突破产品链关键、共性平台技术,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形成技术创新强势集聚区。加强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消化和吸收,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实现速度和质量、结构和效益的高度统一。
4.坚持特色发展。立足本地区区位条件、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基础,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发展方向、发展重点,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配置要素向园区集中。选准成长性好的战略产业、支撑力强的支柱产业以及优势传统产业,作为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做大做强,发展关联性强、集约度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品牌,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产业、特色园区。
5.坚持“两型”发展。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有效整合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污染减排,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节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园区,努力构建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总体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科学制定各园区建设规划,全市园区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市的比重大幅提升,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两型”示范工业园区建设、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争取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园区,创造有利条件,力争新增安仁、桂东、苏仙省级园区(工业集中区)。到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园区达到14个。其中,国家级园区3个,省级各类园区11个。
2.经济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力争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25%,占全市总量的50%以上;五年累计到位外资35亿美元,年均增长26%,累计到位省外境内资金1300亿元,年均增长36%;累计上交税金145亿元,年均增长22%;2015年创造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215亿元,年均增长35%,占全市总量的70%以上;建成技工贸总收入达千亿元园区1个,建成技工贸总收入过500亿元的园区2个,过300亿元的园区2个。
专栏 2015年全市技工贸收入上规模的园区
技工贸总收入 |
园区个数 |
园区名称 |
1000亿元以上 |
1 |
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500亿元以上 |
2 |
郴州经济开发区、资兴经济开发区 |
300亿元以上 |
2 |
永兴经济开发区、桂阳工业园 |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持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园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市园区新增土地利用面积50平方公里,到2015年园区总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其中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不低于60%,绿化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生活设施、后勤保障办公服务等配套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国家级园区土地利用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以上,市属省级园区的投资强度在150万元/亩以上,县市区直属省级园区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亩。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60万元/亩以上,税金10万元/亩以上。
4.节能减排目标。按照“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原则,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进行环境评价考核,努力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总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均下降8%-10%。规模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突出规划引领
1.强化规划管理。各类园区要根据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好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加快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应委托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编制,规划文本要组织专家论证、咨询评估或举行听证会,并按规定征求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组织对规划进行修编。
2.促进园区合理布局。在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区域重点建设1个国家级园区,在未设立园区的桂东县、安仁县、苏仙区,具备条件后申报新设立省级园区(工业集中区)。合理拓展现有园区的发展空间,重点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园区,使省级以上园区的发展规模有较大幅度增长。改造整合现有雷同、分散、行政分割的专业园区,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各县市区直属省级园区要全力培育区域性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3.抓好调区扩区、新设和晋级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规范产业园区申报审批程序,积极做好园区扩规、调整和新设申报等工作,确保园区稳定、健康发展。以新一轮调区扩区工作为契机,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努力推进各园区调区和扩区的工作,解决好园区发展空间不足问题,拓展全市产业建设平台空间。
第二节 优化产业结构
1.提升产业层次。支持和鼓励企业瞄准产品价值链高端,整合资源,引进技术,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占据产业发展前沿阵地的先进技术和高端产品,打造园区产业和产品品牌。以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等园区为平台,加快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两型”化和高新化。
2.突出产业特色。加快我市现有专业园区的建设,促进园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强特色园区、加工示范基地以及国家级产业基地的建设,推进“区中园”、“区中区”的发展方式,走“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的道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都市农业园区,形成产业优势。鼓励市内外大中型骨干企业,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创办以主导产品及其延伸加工为核心的特色工业区。
3.加强产业配套。支持各产业园区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当地支柱产业引进配套企业,加速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裂变扩张,提高规模经济水平。支持省级园区与国家级园区进行产业对接,形成优势互补,产业配套、互惠双赢,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园落户,主动充当大企业的“配角”,形成产品配套、合作紧密的生产网络,促进产业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第三节 强化招商引资
紧紧抓住金融危机之后全球产业转移和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把招商引资作为园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内外资金,建设大项目,发展大产业,提高园区利用外资、吸引内资的质量和效益。
1.创新招商方式。坚持“社会招商”与“政府招商”并重,创新招商方式,实现由“单一项目招商”向“链条整体招商”的转变,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积极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网上招商,充分发挥各级专业机构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与产业转移地政府、园区和企业的对接,促进项目的引进和落地。
2.突出引大引强。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行业10强等战略投资者,引进跨国公司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和营销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引进科技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积极承接现代服务业转移,特别是研发机构和国际外包服务业转移,努力打造跨国公司的服务外包基地。加快发展主题工业园区,强化定向招商和承接产业转移,吸引特定区域国内外大企业入园发展。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投资1亿元人民币或20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成立项目跟踪服务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提升引资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视招商引资质量,按照“两型”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实行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有序承接产业转移,防止恶性竞争。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区域要重点承接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两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各园区要放眼粤港澳台,着力引进技术、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
第四节 改善发展环境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园区承载能力的基础,是促进园区产业发展壮大的前提,是增强园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根本保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营造与构建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先进优越的经济环境、稳定有序的人居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促进园区快速持续发展。
1.突破基础设施瓶颈。以路、水、电、气、通讯、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完善园区的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化共性技术平台和金融等生产型服务平台建设。高度重视以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仓储货运、“三废”综合利用、社会服务为内容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市场化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突破口,实施特许经营,创新建设营运模式,继续推行BT、BOT、BO等投资建设模式,多方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园区基础设施领域,完善基础设施,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奠定基础。
2.创新服务体系。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从申请到建设、投产的全程高效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全力打造效率园区。对现有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放松对经济的管制。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完善园区研发、质检、环保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园区与外部其他园区的横向沟通与合作,把园区建设成为行业、区块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可组建一批行业性、区域性的功能中心。通过健全市场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拓展服务领域,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五节 促进统筹发展
把园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加快产城一体化进程,依托园区发展新市镇。把“建园”即“建城”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建设全过程,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协调互动发展。坚持产业布局与基础设施建设并行,努力实现“双轮驱动”,即以城市化促进产业化,构筑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和三产体系,增强综合承载力和服务功能;以产业化支撑城市化,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级,不断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充实新城区的产业内涵,把园区建成宜业、宜居的“两型”新城区。
充分发挥农业基础优势,建设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等现代农业,形成都市农业园区,使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新市镇建设统筹发展。
第四章 产业布局
第一节 优化产业布局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园区要加快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和优势特色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以装备铸造、优势原材料工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以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先导产业,改造提升以传统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为重点的传统产业,加速发展以有色金属深加工、电子信息、机械、医药、服装、食品等为支撑的基础产业。形成产业结构高端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尖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2.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按照明确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引进核心企业,打造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的思路,建立政府引导和企业主导相结合的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各地资源、区位比较优势,合理确定园区主导产业,积极引导产业向园区聚集,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园区主导产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的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应达到60%以上,特色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应达到70%以上。
第二节 明确产业定位
1.明确1个国家级园区和9个省级园区产业定位
郴州出口加工区:以建设湖南信息产业基地为目标,重点发展信息产业、精密仪器、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印刷包装等产业。近期园区用地保持现状,远期向北拓展,与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同步滚动发展。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现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有色金属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和装备制造产业。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壮大钨、钼、铋、银、铅锌、锡、萤石、稀土等矿产的深加工,打造钨资源到钨的特种新材料产业链、钼资源到钼的新材料产业链、铋资源到铋的深加工产品产业链、银提炼到银基新材料产业链、铅锌资源到铅锌深加工产品产业链、锡资源到锡化合物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数字家电产业、LED新光源产业、电子材料产业、电子元器件产业、汽车电子产业。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锂电池、无汞电池等。装备制造业发展工程机械及配套件、汽车及零部件、农业机械、现代模具、电子信息产业配套装备和环保设备。
郴州经济开发区:实施“区区合一、一区三园、退二进三、升级进位”战略,以调区扩区工作为契机,整合郴州经济开发区、北湖区现有工业小区资源,将湘南物流园、华塘科技工业园、石盖塘工业小区作为郴州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区,纳入调区和扩区规划,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组团开发、统筹发展,逐步退出中心城区,到“十二五”末,争创国家级园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和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以各种类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核心,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应设施与机构,提供包括研发、信息、投融资、贸易、财务、人才资源及技术交易等多种创业发展所需要的服务。湘南国际物流园,重点发展铁海联运,主要产业为现代物流业,配套发展包装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近期规划发展成为郴州市域、湘南地区乃至湘粤赣省际区域的综合物流枢纽。
资兴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煤电和煤焦化产业,改造提升冶金产业;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产业、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等产业。依托杉杉新材料、鑫阁新能源发展锂离子电池系列材料、太阳能电池板等先进储能材料;依托宇昌科技发展先进节能环保材料;引进贝特瑞、慧通天下等战略投资者,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建立完善的东江湖食品营销体系,做响“东江湖”食品品牌,加快推进罗围食品工业园低碳化改造,重点支持青岛啤酒、斯美特方便面、金万嘉肉食制品、神和酒业、东江湖渔业做大做强,支持金浩茶油开发植物油精深加工产品,把罗围食品工业园打造成为湖南省重点食品加工基地、低碳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力争“十二五”末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桂阳工业园:培育壮大矿产品精深加工、轻工制造、电子机械、能源化工、新型建材、农产品加工等特色鲜明、产业链长、关联度大、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在桂阳工业园布局有色冶炼加工项目区。依托桂阳南方水泥、燕山水泥、宏升混凝土、泰达水泥制品等水泥项目,页岩保温材料、兴旺环保砖等新墙体材料项目,发源石墨、富达石墨、郴桂石墨、鑫通石墨、大阜石墨等石墨加工项目,做大建材加工产业。在已有基础上,加大力度引入制衣、鞋业、珠宝、塑胶、玩具等轻工制造项目。支持济草堂饮料、汇丰米业、朝天龙辣业、香源食品、成氏面业、瑶王贡茶、乌龙姜食品、经典酒业、宏润油茶和太和辣业等食品加工项目做大做强。
宜章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型产业,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加快与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对接,重点承接好电子轻工、机械制造、生物医药、服装鞋帽等加工贸易型产业,努力建设成全省有影响的加工贸易基地。
永兴经济开发区: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装备制造、新型储能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制造业和新能源产业;构建高效安全快速运转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通过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稀贵金属综合利用、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带动资源整合、集中区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升级,拓宽延长产业链,建立完善“城市矿产”回收利用产业体系。
嘉禾经济开发区:发展锻铸造业、机械装备制造、五金工具产业。提升以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以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先导产业,改造提升以传统铸造业和生活服务业为重点的传统产业,形成产业结构高端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发展集聚的现代产业体系。
临武工业园: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走“采选+冶炼+精深加工”的科技兴矿之路,重点抓好湘桂冶炼、香湘锡业项目建设。推进“公司+基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加快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化,重点抓好舜华鸭业、金福薯业、舜丰源芋业、万亩脐橙基地及其鸿源果业加工建设项目。
汝城经济开发区:以轻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为发展重点。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促进玩具、电子、制衣、制鞋、商贸物流等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扶持和发展一批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引导发展一批第三产业,形成以支柱产业为主,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辅的发展格局。
2.规划5个省级工业集中区
永兴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集中区: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整合太和工业园和柏林工业园,重点发展金、银、铅、铋、钯、碲等有色金属综合回收加工型企业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企业,发展金、银、铋等稀贵金属加工产品,打造永兴循环经济示范县;继续探索“无矿开采”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强区域内的资源整合和协调,以再生资源产业为龙头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构筑国家中部地区循环经济园区典范。
安仁工业集中区:依托本土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培植根植性产业,引进两型和战略性产业,主动承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形成电子信息、皮具加工、服装加工、重型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和中药材深加工产业等支柱产业。
桂东工业集中区:以大塘、普乐、沙田片区为工业发展的主平台,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将桂东县工业集中区发展成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冶炼产业为主的承接基地。
苏仙工业集中区:加快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材料、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在争取升级为省级工业集中区基础上,着力建设好苏仙“两型”产业示范园,打造成“湘南林业产业基地”和“湘南电子信息产业配套件生产基地”。
宜章氟化工集中区:利用郴州萤石资源,以中化蓝天为龙头,加强与国际国内优势企业的联合,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做好萤石资源精深加工,建设专业化氟化工基地。
第五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规范管理体制
1.加强园区管理机构建设。各类园区管理机构的行政级别,按《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湘编〔2003〕15号)规定办理。园区管理机构的规格、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根据辖区行政层级和经济实力、发展状况等,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科学设置,合理配备。
2.理顺园区管理体制。以服务企业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建立精简高效的园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清政府部门与园区“授权委托,备案监管”的监管关系,鼓励园区积极探索,深入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争取在项目审批审核、土地利用、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会安全管理等方面赋予园区更多的自主权。
3.完善园区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0〕5号),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管理水平。配合省园区管理部门研究制定《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明确园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职能、管理权限。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为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节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建立园区用地保障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园区倾斜,确保园区发展用地需求。市和县市区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可对园区计划实行单列。列入省重点工程的园区重大工业项目用地,根据省规划由市里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予以统筹考虑,纳入市级计划。园区征收耕地不能在所在县市区实现占补平衡的,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后,可在市内或由市上报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占补平衡。建立工业用地滚动储备制度,保证园区的持续发展。
2.加大对园区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及省里已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市直有关部门在安排市级产业引导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信息产业发展资金、资源节约资金等各类专项项目资金时,应向园区倾斜,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建立工业用地地价成本补贴机制,园区土地收益用于工业用地地价成本调节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在开发土地过程中需缴纳的植被恢复费和防洪基金等费用,按市重点工程收费优惠办法对待。
3.完善对园区的信贷支持政策。建立银行与园区、区内企业经常性的协商联系机制,积极探索推广资产抵押、动产质押等信贷担保方式,解决园区发展资金困难。支持园区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股份制合作方式,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缓解部分企业贷款难矛盾。积极争取商业银行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和利用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政府间和国际组织的援助资金,用于园区的发展。
4.拓宽园区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对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的有效方式。政府积极引导、扶持民间资本、投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投资者创办创业投资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组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通过市场运作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园区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纳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完善创业投资进入、运作和退出机制。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或短期融资券,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愿相互担保融资,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建设公共融资平台。
第三节 转变发展方式
1.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根据园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规划园区及其周边区域土地资源,合理确定园区产业及配套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模,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安排入园项目。坚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和动工、竣工期限。入园项目原则上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对构成土地闲置的要依法进行处置。全面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严格控制园区行政办公、住宅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美化用地规模;控制单层厂房建设,鼓励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加强对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定期公布园区土地利用效益评估情况。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建设永兴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项目,其他园区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计划。积极引导传统的制造业企业进行改造,运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创建循环型企业。引导企业之间形成低消耗、高产出、少排放、可循环的合作发展机制,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各类废旧物资分类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开展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服务。
3.发展低碳经济。利用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改革试验的契机,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抓紧建设低碳城市群。逐步建立园区低碳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的低碳化转型,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扶持力度,为节能减排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打造低碳金融体系,充分挖掘碳汇潜力,构建低碳型交通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开展低碳经济园试点,引导人们选择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扩大低碳经济国际技术合作。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认真做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园区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环保监督力度,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建设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产业法律政策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入园,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现象在园区发生。
第四节 完善园区考评制度
1.进一步完善园区统计报表制度。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高园区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谨性。实施园区年度统计公报制度,向社会展示全市园区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园区要建立健全园区建设与发展情况统计制度,充实统计力量,完善园区统计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工业园区各项指标体系报表报送制度,按时逐级上报至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委。
2.建立和完善园区考核制度。园区的考核工作按照《郴州市产业园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市直相关部门要着重对各类园区的开发进度、招商引资、发展水平、服务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对考核优秀的园区和为园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发进度慢、入园企业少、土地利用率低、生产经营粗放、环境污染严重的园区,给予通报批评。
3.加强园区动态监测。加强对园区发展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以省级以上园区和部分县市区级工业集中发展区为重点,对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主导产品产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分季度、半年、年度发布统计数据。
第五节 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园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园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其加快发展。市加快园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考核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园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级发改部门和经信部门要加强对园区建设发展规划、产业定位的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园区的建设,努力帮助园区解决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促进交流合作。建立完善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对园区的协调服务,促进园区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各产业园区要积极参与湖南省园区协会,充分运用其交流协作功能,有针对性地参加协会组织的省内互访或赴外省考察,相互学习交流园区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利用国内、省内大型展会、区域合作活动、湘商大会等平台,进一步增强各类园区与各类商会间的联系沟通,促进各地商会与园区的战略合作。
3.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园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选配懂经济、会管理、有开拓精神的干部充实园区管理层,将专业人才选派到园区工作第一线。面向国内外招聘经济、法律方面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把园区变成聚集人才、培养干部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