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2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增湖街道何爱玉住宅不符合相关规划,不予出具规划符合性说明。
二、原则同意宏发昌盛仓储项目选址,下达T字头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图批复。
三、燕泉街道肖贤书希顿酒店坡屋顶改造方案应按四面坡屋顶形式进行调整。
四、苏仙区龙骨井巷53号曹昌郴D级危房改建应纳入该片区棚户区改造进行。
五、原则同意“阳光瑞城”项目用地性质修改,交评报告经交警部门批复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六、原则同意石盖塘镇光明村下汝江组安置地修规方案。
七、宜章高盛华雨投资有限公司更名,应补充主要股东意见。
八、原则同意“爱莲名城”项目架空层调整为车库,应依法征得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九、周永亚与周余善燕子前路47号杂房建设处罚定性应由局监察室调查后再研究。
十、原则同意槐树下南片区工程机械仓储物流项目一期用地蓝线范围。
十一、不同意湘南学院北湖校区规划调整,两栋学生宿舍应按原批准方案实施。
十二、原则同意青年大道锦绣东城段人行天桥选址在临加油站临现状加油站通道口东侧,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三、原则同意紫云山庄项目临万华东路居中位置设置一个消防通道口。
十四、省高速管理局郴州管理处实验楼及住宅建设项目,应补充市住房办对经济适用房部分的审查意见后再议。
十五、恒达选矿机械厂等9家单位建设的通达工业园厂房以及办公楼建设,存在超用地红线、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厂区道路及绿地等问题,不符合批准的修规方案。
十六、原则同意顺兴房地产公司“碧山云天”项目按罚款进行处罚,超建的第8层违反强制性条文应出具承担责任的承诺,并进行公示。
会议还听取了中山北街胡庚月非住宅建筑规划符合性、增设加油站点有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曹诗国、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曹建雄、王道石、刘洋、李衍民
列席:杨华、王蕾、曹德兰、朱逃生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