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19〕15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压缩整体通关时间(2021年较2017年压缩一半)
1.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鼓励引导企业采用“提前申报”模式,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郴州海关牵头,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北湖区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配合〕
2.健全口岸服务作业限时办结制度。制定公布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各环节时限标准,以及口岸装卸、仓储、运输、移箱、掏箱等生产作业时限标准,缩短口岸作业时间,提升口岸运营效率。〔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牵头,口岸运营服务单位负责,郴州海关、郴州综保局、湘南国际物流园管委会配合〕
3.加快国际快件、跨境电商包裹查验通关速度。支持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业务时效,机检查验后非暂扣包裹当天放行。〔郴州海关牵头,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郴州高新区管委会、北湖区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降低口岸进出口环节成本
4.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建立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对口岸通关环节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核定,对没有收费依据、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市发改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北湖区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进出口服务企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进出口服务企业要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服务现场醒目位置集中公示,未经公示收取的费用一律视为违规收费。进出口服务企业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提前7天公示。〔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牵头,各进出口服务企业负责,郴州海关配合〕
6.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性成本。鼓励竞争、限制垄断,建立进出口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加快引入竞争企业。禁止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性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市发改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郴州综保局、湘南国际物流园管委会、进出口服务企业职责分工负责〕
7.暂停一批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全市口岸功能区和海关监管区域场所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按照《湖南省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湘财外﹝2018﹞1号)执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暂停向货主收取转场费、平移费、过磅费、提退关厢费、插电费、翻仓费、理货费、理箱费(外贸本地箱)、熏蒸消毒费等,相关企业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郴州海关、郴州综保局、湘南国际物流园管委会配合〕。
三、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8.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加强宣传和培训,积极推进当地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 2019年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等)应用率在2018年已达到80%的基础上持续推进,2020年底前达到100%;2021年底前,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牵头,郴州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出口服务企业等单位分工负责〕
9.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加快全市口岸作业场所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货物装卸、仓储、理货、报关、结算、提离等环节无纸化和电子化。加快口岸作业场所与口岸监管单位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电子运抵、电子监管、电子放行”。〔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牵头,郴州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郴州高新区管委会、北湖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信用评价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推动外贸集装箱货物在途、舱单、运单、装卸等铁海联运物流信息交换共享,提供全程追踪、实时查询等服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郴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口岸软硬件设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口岸场所经营服务企业加大投入,完善口岸场所软硬件设施,提升口岸运营服务保障能力。〔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牵头,市财政局、郴州海关、郴州高新区管委会、北湖区人民政府、口岸场所运营服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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