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18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梅正亚中山西街香港成美(郴州服装)研发大楼按罚款处罚进行公示。
二、赵光兴、赵光复违法私宅建设退冲口路、茶园路道路红线不足,不符合规划要求。
三、侨能达万原家居购物广场配套设施建设应按原意见回复。
四、碧桂园在湘南物流园的选址不符合控规,建议市城投公司按修改控规程序进行申请。
五、郴州“工艺美术城”选址用地为烟厂配套设施用地,应另行选址。
六、郴州盐业分公司湘南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应另行选址。
七、原则同意2014年储备土地地块五十一项目(钢材市场)按商业用地下达特事特办条件。
八、原则同意郴州颐和山庄庄园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九、原则同意中石油新西河加油加气站,加气功能暂不实施,待加气站布局专项规划批准后再议。
十、金贵公司二期技改项目临时工程应取得国土部门临时用地审批单后再按程序办理临时工程许可证。
十一、雅苑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套商业用房,应取得市发改部门计划批复后再办理。
十二、政府储备土地2013-105号宗地(原128队)规划方案应就煤田地质局培训楼所需公共停车位划定具体区域,并由煤田地质局出具在用地内购买该部分停车位的承诺,再下达用地规划条件。
十三、北湖区政府在城前岭村马背组申请临时建筑建设情况应专题报市政府。
十四、龙女温泉度假区总体规划(调整)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五、林邑文化产业园选址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六、原则同意郴化集团铜坑湖堆场约35.7亩用地按仓储物流用地下达规划条件,天成化工公司50亩用地按下湄桥东片区控规下达规划条件。
十七、不同意北湖区教育局申请骆仙岭东片区幼儿园位置调整。
会议还听取了抗震防灾专项规划有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曹建雄、刘洋、曾德平、李衍民
列席:杨华、蒋家鑫、王蕾、唐宏亮、曹德兰、骆海军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