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15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金源房地产公司“棕榈园”住宅小区规划修改意向方案,复核指标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二、 原则同意湘南物流园C-1-1地块意向方案,地下停车库退郴州大道道路红线应大于10米,停车泊位数应满足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 原则同意郴州市2011-08宗地的2011DG36地块(小埠拇指时代)容积率调整意向方案,按程序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四、 原则同意白水消防站位置调整至相水路与桂园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选址。
五、 原则同意市邮政局快件集中处理中心选址于槐树下南片区槐万路以西,鸿广物流项目以南用地。
六、 原则同意调整石盖塘镇康庄大道断面形式,道路红线控制在32米。
七、 铜坑湖村龙女温泉私人住宅违法建设应由市规划局北湖分局核实情况,按程序进行处罚。
八、 原则同意按十八泉片区控规指标下达苏仙区坳上镇十八泉老年公寓项目部分用地规划条件,报市政府批准。
九、 涌泉街道办廖飞英私人建房不符合现行公寓式安置政策,不予受理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十、 苏仙区卜里坪街道环城桥社区第三居民小组李玉玲位于卜里坪路地段的私宅,超出规划许可的第五至六层部分应责令拆除。
十一、 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卜里坪村二组陈晓青、王细妹位于卜里坪路地段的私宅,超出规划许可的超面积部分应责令拆除。
十二、 原则同意宏业公司“圆梦园”住宅小区按照出让用地性质局部调整住宅户型功能。
十三、 原则同意珠江桥八组安置用地总平面规划调整,村民活动中心增加建筑面积应重新立项,建筑方案设计应进一步修改。
十四、 原则同意北湖区交投公司龙女路牌坊设计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五、 原则同意市房产局及市房产发展总公司“华圣佳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建筑立面、色彩及风格应与周边项目相协调,临街商铺布置形式应调整,完善方案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六、 原则同意中谊置业公司“中谊公馆”项目临时售楼部建筑设计方案,按程序办理。
十七、 原则同意龙女食府建筑设计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八、 原则同意湖南建工相山房地产公司裕后街商业综合体规划修改,其论证与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同步进行。
十九、 原则同意儿童医院门诊医技楼建筑设计方案,功能分区应进一步优化。
会议还听取了四普庄控规、观山大道与学院路验收、七里洞下邓家组邓宏忠私宅的违法建设拆除移交北湖区政府等有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曹建雄、王道石、刘洋、李衍民
列席:蒋家鑫、杨华、王蕾、曹德兰、骆海军、何岱杰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