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13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中石化郴州安和加油站项目涉及用地性质调整应按程序论证,依法对违建部分进行处罚后方能补办相关手续。
二、 原则同意望仙镇派出所项目规划选址于望仙镇和平村。
三、 鸿瑞祥房产公司“警苑住宅小区”项目15至17号栋1、2层由车库改为商铺应出具交通影响评价报告,21至28层建筑超高应补充日照分析,召开规划调整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后按程序办理。
四、 石盖塘刘祥雄等村民建房规划总平面图应按退仙岭路道路红线5米进行修改,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 原则同意相山东加油站调整至青年大道与西河东路交汇处北侧。
六、 北湖区政府申请“悦秀名城”项目取消配套幼儿园回购用地一事,应按程序论证新配建幼儿园项目能否满足该小区及区域配套要求。
七、 市国土局关于取消郴州技师学院苏仙校区北面拟整合用地应专题请示市政府。
八、 原则同意苏仙区上白水六组生产发展用地划定蓝线,即规划道路向北平移。
九、 市交警支队“两所一站一中心”新增驾驶人考场用地应报市规委主任会审议后再按程序办理。
十、 应进一步核实电信4G塔杆布点情况,对数量进行控制,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一、 原则同意“华宁春城”三期项目规划修改意向方案,方案应进一步修改,容积率应小于3.5,建筑层高均控制在18层以内。
十二、 原则同意2014年储备土地地块四十一建设项目规划意向方案,总平面应进一步优化,容积率控制在4.0以内。
十三、 原则同意坳上镇十八泉片区·太阳城健康养老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十四、 原则同意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五、 原则同意郴州市郴江西岸建筑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应补充夜景亮化设计方案。
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建立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调度中心办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的通知》(郴作办发[2014]4号),还听取了关于修订2014年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情况、私人已建建筑用地转出让用地、何怡宏申请更换用地许可证及公安局智能天网系统建设有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李建军、梁成规、王贤良、曹诗国、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王珊、蒋蔚玲、曹建雄、曾德平、王树伟、刘洋、李衍民
列席:杨华、王蕾、朱逃生、曹德兰、袁江文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