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统计局
关于选派优秀干部赴新加坡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和改革开放意识,近日,省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选派优秀干部赴新加坡培训工作的通知》(湘统[2006]9号),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省统计系统内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赴新加坡学习公共管理与宏观政策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学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和管理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意识。
3、县(市、区)统计局局长。
4、年龄50岁以内,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英语基础,能够直接通过BFT初级英语考试。
二、培训费用
预计每位学员培训费、住宿费、生活费、往返旅途费合计3.8万元人民币,由派员单位负责。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预计为2006年6—8月份,为期8周。
地点:新加坡国立大学。
四、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统计局于2月23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市统计局办公室(传真电话:0735—2368257)。经省统计局人事处资格审查认定合格者,于4月份参加国家外专局组织的BFT初级英语考试(2005年通过BFT考试的人员可免考)。由省统计局从通过BFT考试的人员中确定最终赴新加坡学习的人选。
附件:赴新加坡培训报名表
二OO六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选派 干部 培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