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10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卜里坪村、官庄坪村安置小区建筑方案,屋顶形式应按人字形坡屋顶实施。
二、 龙门池村段家上元建筑方案应对外墙色彩、屋顶形式等进行修改。
三、 原则同意金源房地产公司“棕榈园”项目在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商住比,其规划修改论证与方案评审一并进行。
四、 原则同意翠竹苑A、B栋建设主体进行变更,并核实其建设时间。
五、 原则同意郴州帝泊洱商贸有限公司建设主体变更事项。
六、 原则同意苏仙区教育局上白水小学选址于白水片区相水路与新湾路交叉口西侧的C-5-2地块。
七、 王仙岭相山寺选址应进行选址论证。
八、 原则同意第一职业中专新建实训楼选址。
九、 原则同意“苏仙林邑”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十、 原则同意金科房地产公司“中央公园城”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应统筹考虑其西南角未出让地块的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报市政府批准。
十一、 原则同意“五岭新天地”一、二期之间的规划支路调整为商住用地,道路性质不变,按公共通道使用。
十二、 武广新区增湖村1-4组村民安置用地有关问题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三、 原则同意大型钢结构配送中心选址于坳上镇槐万路西侧,用地规模应进行缩减。
十四、 原则同意欧冲村渣土消纳场选址,原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中的相邻消纳场应取消。
十五、 原则同意郴南房地产公司“御泉城市花园”项目在满足停车泊位的前提下进行建筑功能调整,将部分车库调整为商业建筑。
十六、 原则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2014-18号宗地按程序进行论证。
十七、 原则同意调整城前岭A-24片区C-2-3地块文化设施用地的面积,并专题报政府审定。
十八、 柿竹园国家矿山公园主题公园应由原批准单位重新审批。
十九、 不同意东塔路线型调整,建设业主应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二十、 磨心塘路防洪渠应调整至车行道下或人行道外侧。
会议还听取了高山背路设计方案、茶园北路变更方案的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刘志军、曹诗国、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曹建雄、王道石、黄文革、李衍民
列席:杨华、蒋家鑫、王蕾、曹德兰、骆海军、朱逃生、何岱杰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