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阳光明媚,去附近的超市采购物品。超市门前的广场上彩旗飘飘,人山人海,原来是几家媒体联合了一些单位在搞服务进社区活动。有给老人量血压测血糖咨询健康的,有修理电器的,还有理发的等等,煞是热闹。
看看时间尚早,便也走入人群看热闹。不一会转到一个普法摊位面前,这里人倒不是很多,几个工作人员很年轻,大概是某家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在搞法律宣传,随手翻翻桌上的小册子,《宪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法》、《食品卫生法》等等,看来还是挺贴近百姓生活的。突然,目光被一本黄色的小册子吸引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愕然中,赶紧拿起来看看,没错!这本小册子于我而言真是再熟悉不过了。旁边一个挎着菜篮子的大妈也跟着我拿了一本翻着看,边翻边自言自语:哟,统计也有法啊。一个年轻的工作人员赶紧凑上来说:“那是,大妈,统计现在可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当然要有法律保障啦。这个统计法啊,83年就颁布实施了,96年和09年的时候还修订过呢。统计现在跟我们的生活也是密切相关的,我们都得知道了解”。大妈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居然好仔细地翻看起来。看着愣在一边的我,年轻人又冲着我笑了笑,说:“学习学习吧”。
学习,是的,我是需要学习的。从我进入统计部门工作以来,《统计法》就是我学习的重心,是我们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法律保障,有了它,我们新中国的统计工作终于走进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新时代。
近年来,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但是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我们身边依然时有发生。究其根源,并不是我们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而是法制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法律只是被写在纸上、挂在嘴上,它还没有成为照亮人们内心的闪烁明灯。事实证明,目前社会上许多违法现象的发生,并非当事者不懂法,而是对法缺少敬畏、缺乏信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一方面随着国家法制宣传教育的逐步深入,人们的法制观念得到了不断增强。比如,运用法律手段讨薪的农民工、活跃在决策听证会上的市民、按照信息公开程序查看政府“账单”的网友、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等,正凝聚着法治社会的精神与力量。但另一方面,不可忽视的现象存在,红灯面前一窝蜂的“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等。这说明老百姓不相信法律,不相信法律的权威大于行政权力,或者说是对法治信仰的缺失。之所以出现这种令人困惑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少数国家公务执法人员滥用权力、以权压法、藐视法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权力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但是少数人却把他们手中的权力变成了为己非法牟利的工具。也正是由于少数行政执法者对法律权威性的漠视,从而导致很多老百姓对执法者和法律失去信任和敬重。
革命战争年代,因为信仰,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了一个正义、公平、和平的社会。今天和平年代,同样也需要一种信仰来指引社会前进。法制社会的今天,法律体系已犹如一盏长明之灯,照亮着社会这艘航船正确的前进方向。法律信仰的缺失,必定会让社会历史前进的步伐变得缓慢,行进得更为惊险。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号召“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短短一段时间,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
随着民主法治大潮的奔涌,我国统计法治的建设也早已迈开阔步。法治对于我们统计人而言,就好比是统计工作的“尚方宝剑”。只有依靠这柄“尚方宝剑”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才能确保统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如何让法治精神根植于每个统计人心里,让法律成为至高无上的信仰,让统计人学好法、用好法,当好政府的“参谋”,是摆在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作为本身兼要执法的我更加要加强自身法律学习、不断提高法制修养,当好法制宣传的播种机。不断扩大和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让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星火燎原。只有牢固树立法律信仰,牢记肩负的历史责任,才能让统计的阳光,温暖神州大地,让统计的阵阵春雨,滋润千家万户。
好的制度需要好的执行,我们执法人员只有确立对法律权威的认知意念,并且身体力行,才能够为广大百姓高高树起信仰法律的不灭之灯。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周围的喧闹声把我从沉思中惊醒,看看旁边的人,已经从大妈换成了年轻的小伙子,不变的是捧着宣传册十分专注的神情。一股欣慰从我心底升起,统计法,不仅仅只有我们统计人在关注,它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群认知,这足以说明统计在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民对它的期望也越来越高。而我,尽管只是统计队伍中最普通的一员,也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担子,统计法要靠宣传,统计工作要靠我们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
轻轻放下手中的宣传册,转身走开,但我知道,我的心中将永远装着统计法,未来,统计法仍将继续陪伴我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