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46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恒达选矿等10个公司申请通达创业产业园用地规划手续变更一事,待对其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后再议。
二、东河南片区D-5地块规划应按控规确定的容积率控制。
三、原则同意金贵银业5万t/a次氧化锌烟灰资源利用项目和液态渣直接还原及节能改造余热发电项目选址,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四、原则同意对郴州有色房地产公司“青园小区”规划条件以函告方式进行认定。
五、不同意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35kv珠柿线(N19-N27段)搬迁改造工程方案,应沿城市建设区外围进行整体搬迁。
六、原则同意确定石榴湾公园为“文化进公园”试点,设置“郴州之窗”文化长廊应采用防腐木设计方案。
七、南岭大道路段道路开口应根据控规及现状情况确定开口原则,局部需以设辅道的方式解决开口过密的问题,方案完善后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查。
八、原则同意郴州市中心城区移动3G通信单杆塔布点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
九、原则同意“湘域中央花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建筑色彩、空调机位等方面需作进一步修改,应预留不小于7米宽道路作为村民生产安置用地出入和森林消防的通道。
十、原则同意“日升酒业”街景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综合楼扩建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十一、原则同意对文化艺术中心等十五宗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十二、不同意南塔街道办取消南塔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厕所的申请,应按已审批的修规实施。
十三、原则同意石榴湾社区服务中心选址方案。
十四、原则同意“郴州市便民加油站”选址于郴州大道湘南国际物流园区域段。
十五、原则同意龙女温泉2013-91、2013-92宗地规划意向方案,按程序公示后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查。
十六、九子塘片区局部用地规划调整在九子塘控规修改中一并落实。
会议还听取了南湖南路道路工程调整方案、“御景豪庭”项目和“亿力豪庭”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情况汇报、苏仙区桥口镇总体规划方案及槐树下南片区物流用地布局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刘志军、王贤良、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王珊、蒋蔚玲、曹建雄、曾德平、李衍民、付立德
列席:陈明、杨华、蒋家鑫、曹德兰、朱逃生
记录:涂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