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函[2006]1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2006年统计法规工作,市局打算春节过后结合省局的法规会议精神,召开全市2006年统计法规工作会议,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县(市、区)统计局挤抽时间,准备好如下材料:
1、“四五”统计普法的经验和主要体会。
2、谈谈当前统计执法案件查处、曝光中的重点、难点、困惑,并列举一个你认为本县(市、区)统计执法案件处理得最成功的典型案例。
3、当前实行统计代理制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及对策。
4、本县(市、区)统计法规工作方面的特色和亮点。
郴州市统计局
二OO六年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