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郴州市规划局决定就“丽景佳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郴州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景佳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听证会代表范围和产生办法
1、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3名,由郴州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代表人,或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代理人参加听证应在举行听证会前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2、利害关系人代表12名,或委托代理人1-2名,由八一小区5#栋及建行小区7#栋业主自愿提出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在公证机关监督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利害关系人代表。(代理人参加听证应在举行听证会前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3、特邀代表8名,其中市人大环资委、市优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1名、市直相关部门人员代表5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北湖区政府)
三、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格。
2、要求听证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截止日期2015年4月12日),凭有效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向市规划局提出参加听证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3、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公众请于2015年4月12日前至市规划局313办公室报名,领取申请表格,也可在http://www.ghj.czs.gov.cn下载报名表格报市规划局313办公室。
4、报名截止后,市规划局对报名人员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公证机关组织现场抽签的时间、地点。报名人员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抽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听证时间和地点:按照《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要求,将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到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
郴州市规划局办公地址:郴州市民生路56号
联系人:唐宏亮、曹德兰、侯爱军(报名)
联系电话: 2629183、2629193(报名电话)
特此公告。
郴州市规划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