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确保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准确把握投资增长形势,近日省统计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湘统办[2009]48号),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布置,现转发给你们,并据此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搞准投资统计数据的责任意识。当前正处于国家扩大投资规模,刺激经济增长的非常时期,如何快速收集和准确反映投资统计信息,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方向和进行科学决策的需要,是客观反映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对项目投资统计“虚报浮夸的要查处,不统漏统的要问责”,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在投资目标考核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对统计数据质量要实行“一票否决”,我市投资增幅远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是全省投资数据质量检查的必检市州之一,各县(市、区)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准投资统计的责任感。
二、紧急行动,着力制定自查自纠工作的有效措施。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对照通知中的各项检查内容,对本地(1—5月)投资项目数据库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查找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把各自数据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检查和评估报告等以WORD格式,于 7月1日前 报市统计局投资科。
三、从严评估,坚决确保投资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要根据自查结果,认真评估各投资项目的数据质量。对存在通知中所列的8方面问题,必须在6月份报表中调整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务必要加强投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投资统计数据有根有据、来源清楚、完成实物工作量与上报投资数据相符。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的、不上报自查评估报告的,市局将对其数据不予认可作为考评依据。7月上中旬,市局将组织力量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上半年投资目标检查考评,对虚报浮夸的将进行数据折扣,并建议取消参评资格,对省局检查发现虚报浮夸影响全市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
查和做好上半年投资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详见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网页)精神,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准确把握投资增长趋势,请各市州结合上半年经济发展情况,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各地要对本地区(1—5月)投资项目数据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查找出数据库中存在的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投资项目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要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对上半年投资数据进行评估,切实保证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项目检查中应特别关注以下情况:
1.投资额是否已实际完成?是否将到位资金直接计为投资额?特别是列入中央4万亿扩大投资计划的项目是否存在这一问题?
2.是否存在无中生有、编造项目的问题?
3.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虚报、重复报送现象?
4.是否存在50万元以下项目打捆上报的情况?
5.是否存在农户投资打捆重复上报问题?
6.是否存在教育、交通、电信等行业项目在乡镇、县市区、市州多级打捆重复上报问题?
7.是否存在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代报项目的问题?
8.是否存在建安投资、房屋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指标较快增长,但建筑业产值增长较慢的不协调情况?
各地数据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检查和评估报告等以word格式,于 7月3日 前 报送省统计局投资处。
省统计局投资处将对部分地区投资数据质量进行抽查。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