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属以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现代科技提升我市统计工作效能,使统计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政府统计管理暂行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郴政发[20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统计网上直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行统计网上直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统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支持下,统计力量逐步加强,统计环境和手段有所改善,统计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统计的基本单位迅速增多,统计任务不断增加,难度进一步加大,基层统计手段落后和统计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效能和统计数据质量,制约了统计职能的有效发挥。在新形势下建立统计网上直报制度,实行统计信息网上直报,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质量和效能,对于夯实统计基础、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行统计网上直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网上直报作为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大事要事急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全市统计网上直报工作
实行全市统计网上直报的对象是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和列入定期报送统计报表范围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县(市、区)统计局要向政府汇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全面布置、逐步推进”的原则,抓紧开展网上直报的摸底和试点。对条件具备的乡(镇、街道)和上述各类单位要率先推行统计网上直报,对条件暂不具备的要逐个做工作,督促尽快解决实行网上直报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办好网上直报操作程序业务培训,确保统计人员应知应会。请列入网上直报单位的领导予以高度重视,督促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网上直报业务培训。要求从报送今年11月份的统计月报起,列入网上直报单位都要启动实行“双轨报送制”,即既要实行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又必须向当地统计局报送纸质统计报表;对暂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单位,要求务必从报送2007年统计年报起,实行统计网上直报和纸质报表双轨并行制度。
三、强化督查,促进全市统计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开展
推行统计网上直报是全市统计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为确保统计网上直报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统计部门要把实行网上直报制度作为依法治统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认真抓好。市统计局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实行统计网上直报制度的县(市、区)所报统计数据一律不予认定。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督查,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督促尽快创造条件予以实施;对部分没有安排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的单位,要督促依法采取聘请统计代理的办法解决统计工作和网上直报无人负责的问题。对于经做工作仍拒不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拒不执行统计网上直报制度的各有关单位,统计部门要按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以促进全市统计网上直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00七年十
主题词:统计 网上直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