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4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对市兴桂房地产公司“阳光嘉园”二期超用地面积违法建筑予以没收。
二、对市奥米茄公司湘南民俗风情街公寓式酒店、步行街超建筑面积按程序处罚。
三、原则同意北湖区芙蓉乡、大塘瑶族乡总体规划方案。
四、原则同意坳上镇黄泥坳村村庄规划选址,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五、原则同意骆仙西路延伸段路灯选型。
六、人民西路地下通道建设方案待市政府确定合法建设业主后再按程序审批。
七、关于市城管局申请在城区设置LED显示屏一事,应先对城区LED显示屏设置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整改后再进行选址。
八、郴电国际城西变电站110kv进出线路径,原则同意按方案一实施。
九、不同意汝郴高速公路建设公司在郴州大道开挖人行道敷设通信管道。
十、原则同意卜里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选址,但项目应先征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
十一、王仙岭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选址与规划的云松路有冲突,应另行选址。
十二、坳上镇田家湾10个组的生产发展用地选址待该片区控规批准后再议。
十三、白鹿洞街道办石榴湾社区选址在征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后另行选址。
十四、因涉及二次调规,不同意市安康房地产公司申请颐和山庄一期项目7#、9#栋调整用地性质。
十五、原则同意骆仙铺片区B-6-4地块规划修改意向方案,按程序公示、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十六、观山洞片区小学位置调整应先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再按程序论证。
十七、市洗涤专属区建设项目选址征求市环保部门意见后再议。
十八、原则同意御璟城市花园六期规划修改,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及交通组织,按程序公示,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
十九、武警郴州市支队教导队营区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条件按程序论证。
此外,会议布置了《郴州志》编制资料收集工作任务。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刘元生、曹诗国、李定军、曹西凌、蒋蔚玲、王珊、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曾德平、刘洋、李衍民
列席:唐宏亮、蒋家鑫、曹德兰、何岱杰、郭世明、王小龙
记录:曾毅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