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了解各县(市、区)对《郴州市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信誉建设考评办法(试行)》(郴统发[2007]22号)执行情况,掌握各县(市、区)参与“湖南省‘统计质量年’统计征文”活动进展情况,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11月15日前上报《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统计信誉建设考评情况表》等表格和相关资料。
附1、《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统计信誉建设考评情况表》
附2、《各县(市、区)参与“湖南省‘统计质量年’统计征文”情况表》
附3、《统计法制工作研究优秀论文推荐表》
二OO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