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人员,是从事统计活动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工作人员。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必须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证》。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统计人员的权利主要有:统计人员具有依照统计法律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统计人员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有权揭发、检举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统计人员有要求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的权利;统计人员有要求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权利。
统计人员的义务主要有: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统计人员应当对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并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