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39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河街12-18号肖艳红等30户私房违法建设由法规科按程序进行处罚。
二、原则同意苏仙区马头岭乡、栖凤渡镇、五里牌镇、望仙镇总体规划方案,许家洞镇总体规划方案应按照打造温泉小镇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及设施配套,五里牌镇总体规划方案应进一步优化排水体系,望仙镇总体规划方案应考虑与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对接。
三、不同意北湖区政府调整郴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应按市委、市政府发文确定的范围编制。
四、原则同意大型货运配载中心项目用地选址在槐万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东北面区域。
五、原则同意市工程机械项目用地选址在槐树下南片区槐万路以东、东朝龙水库以南区域,用地性质按照物流仓储用地进行控制。
六、原则同意在满足《郴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原军泰燃气用地“玉竹园”容积率调整按程序论证。
七、原则同意第二污水处理厂村民拆迁安置用地选址在同心桥陈家组。
八、原则同意王仙桥段家组安置用地红线调整。
九、仁云房地产公司“望江苑”项目占用小区道路新增停车位一事应取得消防部门同意。
十、不同意方舟房地产公司“城南美景”项目增设观光电梯。
十一、益鑫矿业(帝国大酒店)设置机械式停车库一事,待对其违法建设查处后再议。
十二、原则同意苏仙区南塔街道办事处曹家坪1号棚改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十三、原则同意郴永大道(苏仙段和资兴段)路灯选型方案,采用单臂方式、双侧对称布局,灯距按50米控制。
十四、原则同意郴永大道飞天山段匝道方案,并进一步优化。
此外,会议通报了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许可证注销等情况;听取了黄金桥棚户区改造规划修改论证公示意见有关情况汇报。会议明确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筑退界、日照、空调机位的设置等由经办科室具体把关后再报局业务例会审议。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李建军、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曾德平、刘洋、李衍民
列席:杨华、蒋家鑫、何文静
记录:朱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