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33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华润三九制药有限公司钢架棚违法建设案件应移交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先行查处。
二、原则同意对郴州市房产发展总公司“东兴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违法建设按程序进行处罚。
三、原则同意郴州任云房地产公司“望江苑”停车位按新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进行核算。
四、不同意补办消防支队西南侧物流临时停车场手续,现状已建建(构)筑物应移交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按违法建设查处。
五、郴高房地产公司“郴高小区”一期A栋及附属楼超用地红线情况应进行专题研究。
六、观山洞南片区储备土地下达特事特办条件一事,应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七、原则同意人民西路老干所、情报所等单位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按程序进行论证。
八、原则同意北湖区司法局住宅区东北面地块规划意向方案,按程序公示后,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九、进一步优化省核工业地质局三〇二大队拟处置地块规划修改意向方案,按程序公示后,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十、原则同意郴电国际110KV增湖变至北湖变、北湖变至石盖塘变线路规划方案,报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
十一、中石化菁华园加油站应临郴州大道辅道开口。
十二、下白水村1、2、3、7、8、9组生活安置房应严格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整改。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第四污水处理厂选址及管网布置等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新林、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宋友涛、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曾德平、刘洋、李衍民
列席:唐宏亮、蒋家鑫、杨华、袁江文
记录:朱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