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函〔2018〕16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郴州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围绕我市农业优势产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纽带,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8-2019年,健全各类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投融资保障机制,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保障政策和乡村振兴专项规划;2020年,全面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2021年,产业链条完整、拓展功能多种、新型业态多样、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实现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融合方式
1.推进农业内部产业重组型融合。发挥各地资源优势,采取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大力发展高产、高效、高附加值农业和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基地创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养殖-沼气-种植”等循环生态农业模式。发展养殖与餐饮、与休闲观光旅游、与体验式消费相结合的特色休闲渔业。着力培育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林下经济龙头企业,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局)
2.推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注重发展以农业为中心的产前生产要素供应与农业生产的融合,产后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与农产品生产的融合。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销售,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力争到2021年,全市新增果蔬贮藏能力2万吨,粮食烘干能力1万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15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相对独立、规划合理、特色明显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全市建成主营业务收入过3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5个以上,过50亿元加工园区3个以上,过100亿元加工园区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局、市经信委)
3.推进农业与其他产业交叉型融合。一是推动“农业+教育”。充分借助农村产业优势,将农村产业基地拓展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力争每个县市区创建1-2所非营利性的农村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为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生态文明、劳动实践等校外教育活动提供平台和便利。二是推动“农业+旅游”。2018-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10家、湖南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15个、湖南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60个;建设农村停车场60个、游客接待场所60个、旅游厕所100个。大力发展精品旅游民宿,2018年建设20个,2019年100个,2020年80个,2021年50个。三是推动“林业+旅游”“林业+康养”。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秀美林场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基本健康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21年,全市建成秀美林场8个以上,建设森林康养基地10处,全年森林旅游游客量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4.推进先进要素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一是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到2021年,农村地区自然村(20户以上村民小组)光纤通达率达到60%。实施“百兆光网乡村”工程,全市建成100个左右千兆光网示范村,农村行政村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农村地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4G基站,90%的自然村(20户以上村民小组)有4G覆盖。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依托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引导和扶持一批生产经营主体触网转型,推进农业生产基地与电商平台对接;鼓励各县市区建立县级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完善县、乡、村服务站点,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拓展农产品上行销售新渠道。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工业品下乡”,活跃贫困地区农村消费市场。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年均交易额增长18%左右,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触网销售,各县市区基本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三是推广物联网技术在乡村应用。在部分农村地区农业生产环节开展物联网技术示范推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局、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郴州分公司、中国铁塔郴州分公司)
5.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积极争取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立项,深入推进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到2021年,重点创建100个具有郴州区域特色的现代农(林)业产业园,其中现代农(林)业综合产业园11个、现代农(林)业特色产业园89个,建设好临武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力争把苏仙区现代农(林)业示范园打造为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开办;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二)培育融合主体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支持优势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培外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企500强企业投资发展郴州农业。到2021年,市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20家以上,省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8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50家,5亿元以上企业5家,10亿元以上企业2家。(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商务局、市财政局)
2.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林)场。鼓励农民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从单一要素合作走向多要素合作,从生产合作走向产业链合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抓好中、省、市示范社的创建工作,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家庭农场开展产品直销,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和经营实力。到2021年,重点支持创建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1000户家庭农(林)场示范场。(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财政局、市农机局)
3.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推进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到2021年,力争建设1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承担培训。(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局、市科协)
4.建设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一是继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2018-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培养6000名“农民大学生”,每年培养学生2000名,主要培养对象为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每个县市区办好一个县级职教中心和一所示范(骨干)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到2021年底,县市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抓好成人继续教育和农民工培训,力争3年内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万人次以上。加强农业类相关专业建设,实现涉农专业学生逐年增加,招生人数由2018年的200人增加到2020年400人。加大建筑农民工培训力度,每年培训1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基层党建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湘南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郴州市理工学校、郴州市工业交通学校、郴州技师学院)
5.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到2021年完成1000人。落实为农村劳动力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政策,2018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到2021年计划完成2.6亿元。大力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到2021年争取建成10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实施大学生引领计划,让回乡创业的大学生免费入驻大学生孵化基地,并给予“八扶持二补贴”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6.完善利益连接机制。推行多类型农业产加销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农(林)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农户平等互利发展生产,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鼓励小农户以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资源入股农业大户,合作发展定制农业和体验农业,建立农(林)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共同体,真正形成“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扶贫办)
(三)夯实融合基础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335万亩。(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
2.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大郴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入园,确保郴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顺利通过验收,创建和建设4个国家星创天地、4个省级星创天地、16个市级星创天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和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体制机制,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442个贫困村科技人员实现100%有效覆盖。在2012年已经整合乡镇涉农站所服务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乡镇涉农站所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完整、规范的乡镇农技推广工作运行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组织实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局)
3.加强农业品牌培育。一是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大力推进以”三品一标”生产为基础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到2021年,建设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8个,市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30个(其中粤港澳大湾区优质蔬菜供应基地20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9个;以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为核心,创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2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个;农业规模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350万亩。探索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溯源和安全监管系统平台。2018年,抓好6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和4个省级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到2021年,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达到7个、省级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达到7个,“三品一标”有效数达到260个。二是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深入推进“一县一特一品牌”“一片一品牌”建设,挖掘传承、保护开发临武鸭、永兴冰糖橙、宜章脐橙、东江湖蜜桔等传统名优特产品,重点打造西河蔬菜、汝城辣椒、高山禾花鱼、郴州福茶等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知名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三是加大农业品牌整合与推介力度。实施农业品牌整合计划,重点支持柑橘、茶叶、畜禽等优势产业进行品牌整合,力争每个产业整合打造1-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全国、全省农业品牌评选推介活动,组织开展市级十强农业品牌评选活动。在北上广深等地举办品牌推介会,集中推介郴州优质农业品牌。(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4.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推进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用3年时间将其打造成立足郴州、辐射周边地区的农副产品批发集散中心。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农产品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县市区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净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终端市场,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络。继续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完善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供销社)
(四)优化融合环境
1.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公益林管护、补植补种相结合,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每年完成造林20万亩左右,封山育林90万亩左右。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到2021年,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建设视频监控系统37套、航空护林野外停机坪1-2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备率达到85%,森林火灾受害率每年稳定控制在0.9‰以内。加强公益林资源保护管理,到2021年,全市各级公益林保护建设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稳定在715万亩以上,其它各级公益林280万亩以上。加强湿地公园建设与保护,到2021年,建成5个国家湿地公园。(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三条红线”。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措施,大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三条红线”,到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5.4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6.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2010年可比价)用水量控制在61.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在0.549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91.4%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农委)
3.加强采选矿尾砂坝治理。强化精准监管,对全市97座尾矿库和已闭库尾矿库全部建立档案,按“危、险、病、正常”四个安全度分类制定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落实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汛期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防止溃坝、垮坝等生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发生。加大尾矿库“头顶库”治理力度,2018年前完成35座“头顶库”治理任务。实施尾矿库修复工程,加大无主尾矿库的闭库、复绿治理力度,争取2021年底前完成50座治理任务,全市矿山复绿复垦2550亩,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3个,省级“绿色矿山”5个,建成首批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市。严格控制尾矿库的数量,不再审批新建“头顶库”,严格限制五等库的审批。(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河道保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到2021年,每个乡镇建成1个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乡镇垃圾转运覆盖率达100%,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全面消灭传统旱厕,积极推广“四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力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5%以上,到2021年新建无害化(生态)户厕10.8万户。二是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继续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统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残膜回收与再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猪沼果(菜、茶)”、林下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到2021年,秸秆利用率80%以上,农药利用率40%,创建50个以上市级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力争5个生猪调出大县进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建成覆盖全市所有养殖县市区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三是全面规范农民建房。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和批后监管,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大力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加强“空心村”治理和危房改造。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持续加大规范建房巡查监管力度,遏制违规建房现象发生。加强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全面推进农村美丽庭院建设。力争到2021年全市新增居住农户100户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就地城镇化试点)2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局)
5.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完善社保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力争在2021年实现法定人群应保尽保。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融合。不断深化医保付费改革,积极推行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逐步建立起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体系。支持帮助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续保。继续落实政府代缴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加强大病保险政策保障力度,不断优化并落实医保精准扶贫各环节工作,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是健全农村教育服务体系。到2021年,全面完成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新建3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改扩建74所农村公办幼儿园、设立147个农村偏远地区学前巡回支教点;建设2554套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乡镇寄宿制学校344所;建设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1102所,其学位达9.83万个。三是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21年,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消除卫生室空白村,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本土化培养乡村医生100人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般人群签约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6.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全面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实行涉农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促进北湖、苏仙两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保险品种的应保尽保,支持开展巨灾保险、“一县一特一品牌”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农委、郴州银监分局)
7.培育健康文明乡风。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乡村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构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村(居)民自治格局。全面规范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村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村民、好婆媳、最美家庭等,积极申报创建文明村镇,2019年县级以上文明乡镇达到100%,县级以上文明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50%。完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建设,确保2018年覆盖率达到50%。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资源整合,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农村倾斜,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文体广新局)
8.优化农村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环境。结合“一次办结”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多证合一”改革、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一系列市场准入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全程监管”。二是优化成本环境。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创新工业企业供地模式,积极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三是优化法治环境。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强制企业停建、停产,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停水、停气。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监管,避免重复检查。实施市县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四是优化信用环境。依托各级平台,归集、共享和公示涉及企业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和措施清单。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信用郴州”网站、新闻媒体等发布公示黑名单。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六个专项工作组以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也要按照市里的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制定长效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强力推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尽快出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二)强化规划引领。2019年完成《郴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编制,明确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空间布局、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行动。建立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参与、乡镇具体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的工作机制。引导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推进实现村庄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在2019年,对需要重新编制规划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水利局、市文体广新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投入。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到2019年,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1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建设。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保障等政策,加强工商资本下乡监管,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多种形式的贷款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工作。2018-2021年,依托湖南农担合作金融机构力争完成融资20亿元,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农开办、市政府金融办)
(四)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2018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落实农地农用制度,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健全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委会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发布信息、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等程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积极推广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生产托管、股份合作等土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和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二是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和安排,全面推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三是放宽农业用地限制。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四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等工作,把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应用平台。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用5年左右时间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健全资产运营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积极推进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构建农村产权信息交易平台,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方向前提下,鼓励地方特别是县乡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五)加强基层组织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大乡村综合治理力度。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打造优质高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2021年,全市2065个行政村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力量下沉。加强农村治保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农村技防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涉农纠纷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群防群治、构建立体治安联防体系。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牵头单位:市基层党建办、市综治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六)实施精准扶贫。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部贫困村实现“一确保、两完善”(确保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实现全部脱贫退出;贫困人口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实现全部脱贫销号。一是强化产业扶贫。按照“四跟四走”模式,推进“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产业扶贫行动,全面落实农业产业帮扶项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积极参与产业精准扶贫。二是强化就业扶贫。开展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和建档立卡工作。推广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做好服务对象的精准识别。全面实地摸底调查核实贫困劳动力,建立好台帐,及时录入数据库,做到乡镇有档、县市区有数据库。三是强化教育扶贫。实施“七大工程”,即学生精准资助工程、基础教育发展工程、控辍保学工程、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程、校校结对帮扶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力争到2021年,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市平均水平,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有根本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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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政办函〔2018〕164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