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郴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真落实《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治郴州建设的决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一)积极统筹部署和考核督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
2018年3月30日,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出席会议,并对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首次组织举行了郴州市人民政府任命政府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3月,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5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郴州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修订下发《2018年市直和中省在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量化评分表》,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进行细化,增加对15个牵头责任单位的考核权重,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指导、督促牵头单位及各相关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要求。着力抓好“关键少数”,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18年全年组织学法7次。继续依托郴州广播电台FM99.2开办“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专栏;充分发挥广播电台、“郴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三大宣传平台作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二)重大决策部署更加注重法制审查
认真落实《郴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郴州市实施<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办法》。2018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审查等各类法律事务65件,涉及标的额1000多亿元。在北湖市场、马家坪市场搬迁过程中,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及市政府法制办精干力量参与制定搬迁工作总预案,对《关于北湖市场(一期)门面合同的处置方案》、《关于北湖市场(一期)商户搬迁腾退奖励的方案》、《马家坪市场终止〈门面(摊位)租赁合同〉通知》、《门面(摊位)租赁合同终止及腾退方案》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书进行法制审查,提出法律建议。市政府法制办担任市推进专项市场转型升级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承担市本级司法调解指导组职责,多次深入北湖市场调研、调解纠纷;安排专人常驻北湖市场参与纠纷调解,有力推动了北湖市场、马家坪市场搬迁工作。
(三)加强政府立法,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1.坚持重大立法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制定政府立法计划,自觉落实重大立法项目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将《加快全域旅游地方立法 强化新增长极法制保障》(立法调研报告)《关于落实古村落保护有关批示的报告》等重大立法事项按程序向市委报告。
2.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强力推进《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制度。该《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开展《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立法,着力破解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3.坚持开门立法。始终坚持“立法程序一个都不能少”,继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和方式,全面落实座谈、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协调等制度,2018年全年累计组织开展调研12次、听证2次、公开征求意见24次,最大程度将民意吸收、反映到立法决策中。我市政府地方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提高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2018年,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就《郴州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预案》、《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等涉及公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举行6次听证会。全年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138件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开创性地审核出台了一批顺应改革要求、具有地方特色、能解决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为郴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如审核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郴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为重大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政策保障。同时坚决剔除部门利益化倾向和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滥设行政处罚条款等不合法内容,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脱轨”、不“跑偏”。如对《郴州市对接“北上广”优化环境行动实施细则》中涉及的与公平竞争原则不相符的内容大胆予以删除。强化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落实。2018年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58件;审查登记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60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报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60件。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2.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共计6次,深入推进国家各个领域的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衔接落地。特别是对我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全市2018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8年清理结果的决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前的跟踪评估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答复通知书》的要求,召集相关部门,对《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异议审查,整理相关意见,形成书面意见后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发展制度环境
1.推进权力清单动态化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修改、部门职责划转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开展了新一轮的权力清单修订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印发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郴政发〔2018〕16号),至此,共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194项,下放和部分下放行政审批57项。
2.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按照“全面彻底、简政放权、点线结合、分步快走”的原则,对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到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申请办理的所有政务服务开展了全面清理,通过“三下三上”的严格清理程序,清理编制了《郴州市本级政务服务“一次办结”事项清单(第一批)》,共涉及58家涉改单位“一次办结”事项1651项,占比93.6%。其中,行政权力事项874项,公共服务事项211项,其他“一次办结”事项566项。
3.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系列文件精神,针对中介服务项目存量较多、依据不完备、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全面开展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和其他职权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清理规范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共分四批公布了166项行政审批及其他职权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结果,持续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升了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积极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工作。建立月报制度,实现一月一报,实时调研企业开办时间情况。2018年5月,下发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18〕31号),全市所有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同时优化企业开办相关工作流程,完成企业开办各项限定目标。
2.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一套资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网联办、一录共享、一照涵盖、一次办结、一码走天下”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整合涉及21个部门37项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改革,正式下发郴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文件。
3.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出台《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出具体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目前11个县市区和30余个市直部门均已健全了该项制度,并按照制度在监管领域广泛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七、坚持严格监管,建设安全郴州
1.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把监管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 2018年在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组一级,大力推行“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标准、加大投入,充实力量、强化保障,成功创建3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永兴县樟树镇、宜章县长村乡安监站作为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层站已通过市级验收。大力推行精准化监管执法, 明确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建设施工项目、“两客一危”企业和校车等要做到监管执法全覆盖,“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20%,并将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提高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实行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执法, 推动“好”的企业自主管理,对“差”的企业重点监管。大力推行信息化监管执法,依靠现代科技、网络和信息技术等手段,将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系统优化整合,健全电子监管平台,并在全市所有矿井安装监控探头,连接到全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形成数字化、全天候的监管模式。
2.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安监、交通、住建、质监等部门均详细制定了执法计划,并从2018年7月起逐月公布“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将监管执法情况“每月一统计、每月一讲评、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形成安全监管执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40832起,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9719家,立案调查11096起,经济处罚5315.43万元,问责领导干部55人,行政拘留422人,抓捕涉嫌犯罪人员221人。
3.提升监管执法效果。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的结果导向,2018年初启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纵深推进“五到五严五真五个一批”专项行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多级联动,真抓严管,重点围绕“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落实打击力度。年内全市共曝光重大安全隐患25条、立案查处1.1万起、停产整顿1402家、取缔非法违法企业1496家、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86家。真正通过落实“五个一批”措施,保持了“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体现了监管执法的实际效果。
(八)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效能和水平提升
1.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列为我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为着力改革行政审批体制,进一步推进园区开放崛起,探索在郴州高新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委编办联合调研,形成了《关于在郴州高新区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审批)权改革的报告》和《关于在郴州园区探索实施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2.完善裁量基准和部门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关于修订、完善部门责任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对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进行部署,并跟进相关单位工作进展。
3.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指导部门解决执法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组织全市255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电子化考试。2018年10月23日,市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开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加大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扩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在以往评查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基础上,2018年将各县市区重点领域的执法部门纳入评查对象,共对26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行政执法机关和11个县市区共154件案卷进行了评查,实现了对全市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
(九)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工作,高效化解各类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2018年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75件,经审查受理160件,审结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69件,结案率为91.8%,与2017年同期相比,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和审结案件大幅增长。依法办理行政应诉。市本级全年共新收各类行政应诉案件133件,加上旧存案件,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75件。成功调解了郴州市开发区辉煌五金店不服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强化大局意识,发挥行政复议维护社会稳定作用。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关系发展改革的案件,不因存在问题就简单地撤销或确认违法,而是主动通过协调、调解,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开展案后疏导工作,努力做好复议决定的解释、答疑,尽量使当事人息诉罢访。积极引导信访人将行政争议由信访进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破解“信访不信法”难题。在李光亮等26人不服临武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申请复议案中,经对申请人分别做工作,通过多方协调,把握申请人的内心诉求,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补偿协议,有力促进了该县的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2.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加大。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以及处理明显不当的,采取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予以纠正,市本级全年撤销12件、确认违法10件。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执法意见建议,达到“纠正一错案、规范一片”的效果,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全市复议办案的网络化信息化水平。组织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举办2期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培训班,引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实行平台学习、平台办案、逐步实现行政复议办案的网络化、信息化。将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新收的案件全部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系统。继续推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发挥仲裁优势,依法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重新修订发布《郴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服务费收费标准》,加大仲裁收费缓、减力度。2018年,郴州仲裁委秘书处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8件,较2017年增长106.2%,涉案标的额5.02亿元,结案228件,案件无一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成功解决了一批商品房买卖、建设施工合同等经济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仲裁成为我市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同时,切实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通过对仲裁员办案情况进行考核,根据《郴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郴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等规定,对于超过一年未办理仲裁案件以及不认真履职严重影响仲裁公信力的仲裁员予以解聘。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关要求,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为优化营商法制环境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制度供给,有力保障政府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管理各项制度。用法治郴州建设的成效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决策法制审核把关,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在决策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按照中省统一部署,推进六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五是强化争议化解,确保行政争议和其他纠纷化解公正高效便捷。畅通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行政复议工作环境,为人民群众直接、快速、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体系内。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整体水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部门履行行政复议职能的指导和监督,把有案不受、办案拖延、有错不纠、敷衍塞责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仲裁工作。做好郴州仲裁委员会换届准备工作。加大仲裁宣传工作力度,探索网络仲裁,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案件质量。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9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