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函〔2019〕5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郴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原则上都要安排县级领导挂点联系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定期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督办力度;各项目业主和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围绕项目建设目标细化方案、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抢抓有利施工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前期项目尽快具备开工条件,新建项目早日开工,投产项目早日竣工。
二、加强调度推进。要强化进度监督。市发改委(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按照“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全市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情况。项目推进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调度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联系电话:2368932,邮箱:szdbxmk@163.com)。要着重加强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问题督办,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发改委(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及时提请市领导专题研究解决,并运用“一单五制”工作机制,抓好问题的交办和督办。市优化办要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投资环境优化以及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
三、严格管理考核。严格落实《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准入及退出规定》(郴政办发〔2017〕36号),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引领、示范、支撑和统筹作用;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市发改委(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要严格依据《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7〕36号)对项目日常调度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园区)和各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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