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23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海泉村1、2、3、4、8组修规及建筑方案。
二、对于郴高房地产公司“郴高雅苑”项目违法建设部分应先复核日照、间距等指标,之后再按程序公示和处罚。
三、对于格瑞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及厂房压占高压走廊部分,应征求电力部门意见,其余部分按程序处罚。
四、对于市广汇建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违法超用地红线建设部分,应先征求国土部门意见,待依法处罚后按程序办理。
五、顺源房地产公司“北湖水晶城”应对违法建设面积复核后,依程序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罚。
六、进一步优化湘南学院苏仙校区教职工住宅用地规划意向方案,容积率不大于3.8,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
七、进一步修改完善苏仙区城东新区游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八、不同意十二完小家属区临苏仙北路单独另行开口。
九、郴江路慢行车道改造方案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湖南综合机电城河道改道工程方案应专题报市政府审定。
十一、郴州出口加工区范围内新增保障性住房(包括由郴州市房产局、苏仙区建设局作为业主的)以及工业用地调整商住用地的,应由郴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条文修改的,应按程序调整。
十二、原则同意富盛房地产公司“千里湖山”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十三、关于悦和义乌小商品城申请补办手续一事,待市城管局对其违法建设查处后再议。
十四、原则同意落实“阳光嘉园”北面地块的通道问题后对该地块下达规划条件。
十五、“云鼎新城”售楼部临时工程报建,应先行征求市城管部门意见。
十六、原则同意锦马公司和科学馆申请天象馆加层一事,按程序公示。
十七、郴州市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同心路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按程序报市规委办研究,待市政府批准后下达规划条件。
十八、市城管局第二污水处理厂按12万吨/日处理量预留建设用地,一期按7.5万吨/日处理量划定100亩规划蓝线。
十九、依据市领导批示意见,原则同意对市房产局“和美小区”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十、原则同意中耀房地产公司“福泽山庄”项目建筑方案,高层建筑后退卜里坪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
此外,会议听取了武广片区、船洞片区、城前岭A-24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宋友涛、曹西凌、蒋蔚玲、王珊、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王道石、刘洋、陈小飞
列席:唐宏亮、陈明、杨华、李晶晶、蒋家鑫、曾毅晶
记录:朱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