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副局长曾正茂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2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桥口镇排塘村办公大楼建设规模。
二、桥口镇小禾塘村杨冲组拆迁安置项目选址一事,按特事特办呈报市规委审议,规划建筑后退郴永大道道路红线不小于50米。
三、原则同意卜里坪、官庄坪村民拆迁安置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拆除下白水1、2、3、7、8、9组拆迁安置项目违法建设工程,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
五、原则同意按控规要求下达腾龙公司综合楼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六、湘南物流园防洪渠工程(园泉路—郴江河口)不得占用规划仙泉路人行道,规划建筑后退防洪渠距离按不小于5米控制。
七、关于武警支队申请支队机关拟处置用地规划条件一事,待复核指标后再议。
八、关于郴州汽车运输公司马家坪市场东侧经济适用房违法建设工程,没收超道路部分建筑面积,其余违法建筑在处罚前由市城管局先进行公示,征求周边住户意见。
九、原则同意对郴州市顺源房地产公司“水晶城”违法建设工程按程序处罚。
十、关于湖南景云房地产公司申请“尚品福城”调整商住比例一事,待进行规划指标复核后再议。
十一、原则同意安厦房地产公司“通用万和世家”建筑方案采用方案二。
十二、原则同意对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的2013-15号地块(挖潜)下达特事特办规划条件。
十三、原则同意市鑫润房地产公司“德雅园”住宅项目调整物业管理用房位置,按程序公示。
此外,会议通报了郴州大道沿线重点开发建设用地布局规划与苏仙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及郴州市消防专项规划有关情况;会议明确了规划论证项目(规划修改、规划条件论证等)办理程序,先由规划技术服务中心进行规划指标复核,再由行政审批科受理报局务会研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业务科室按程序组织论证。
出 席: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志军、曹诗国、李定军、宋友涛、曹西凌、蒋蔚玲、唐安平、王能智、曹建雄、王道石、刘洋、李衍民
列 席:魏海峰、涂细兰、何岱杰、袁江文、曾毅晶、陈明、杨华、李晶晶
记 录:李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