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14〕41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燃气事故保险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燃气事故保险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郴州市燃气事故保险规定
第一条 为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化解燃气事故风险,保障燃气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湖南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79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郴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事故保险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燃气事故保险,是指以燃气企业(包括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和燃气用户(含瓶装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用户,不含车用燃气用户)因燃气事故造成燃气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四条 燃气事故保险遵循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有效防范、共同保障、以人为本、和谐共建和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建立健全燃气事故保险制度,全面推进燃气事故保险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燃气事故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燃气、价格、金融、质监、安监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解决推进燃气事故保险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燃气事故保险工作,对投保燃气事故保险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协调保险理赔事宜。
价格、金融、质监、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燃气事故保险相关工作。
第八条 燃气事故保险具体承保公司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依法确定。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建立燃气事故救助机制,会同燃气事故保险承保公司共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燃气企业和燃气用户对燃气事故保险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燃气事故保险承保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经法定程序确定的燃气事故保险条款等规定,及时做好燃气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与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厘定保险费率、确定保险金额,并主动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投保燃气事故保险的,应当与承保公司依法订立书面燃气事故保险合同。
投保人与承保公司订立燃气事故保险合同时,双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履行告知和说明义务。
燃气事故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承保公司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条 燃气事故保险承保公司依法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燃气事故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燃气企业投保燃气事故保险,实行一户一单承保,由保险承保公司签单收费,实行见费出单。
第十二条 燃气用户自愿投保燃气事故保险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道燃气单位用户实行一户一单承保,由保险承保公司会同管道燃气企业组织签单收费,实行见费出单。
(二)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燃气事故保险的保险费由居民用户承担,经用户同意,可由燃气经营单位代为收取,居民用户交纳保险费后,其保险合同成立。
(三)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灌装液化气时,按《钢瓶液化气燃气事故保险操作流程》与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签发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 承保保险公司委托燃气企业(燃气经营单位、液化石油气经营站)代收燃气事故保险保险费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协议,共同制定操作流程,并向投保人出示。
因委托代收行为存在瑕疵的,保险承保公司与受托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已投保燃气事故保险的燃气企业和燃气用户,发生燃气事故的,应在组织施救的同时及时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承保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查勘、定损,并依照燃气事故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保险责任,及时理赔。
第十五条 燃气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向燃气事故保险承保公司申请索赔,承保保险公司受理赔偿申请后,应当及时审定核实,与被保险人共同确认保险赔款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赔款。
第十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将上一年度燃气事故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燃气用户燃气事故保险理赔情况向同级联席会议报告。
燃气事故保险承保公司应当将燃气事故保险示范合同、钢瓶液化气燃气事故保险操作流程、委托协议等与燃气事故保险有关的制度文件主动报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将相关不良信息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