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20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苏仙区体育局羽毛球馆属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应依法予以拆除。
二、磨心塘路规划审批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汇报,防洪渠应当与道路同步建设。
三、香花北路路幅宽度应按规划确定的路幅审批。
四、原则同意骆仙岭东片区2-5地块容积率调整按新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论证。
五、关于鸣九山庄周边林地调整为建设用地一事,待编制该区域用地布局规划后再议。
六、按新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缘润大厦”规划修改意向方案。
七、原则同意东河组团南片区G-5-1等3宗地规划修改意向方案,地块容积率<2.5,按程序公示,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八、郴州恭志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影视文化城选址在同心桥区域一事,应先征求北湖区政府意见。
九、关于市民政局申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规划选址一事,待核实救助安置中心现状情况后再议。
十、北湖区政府申请骆仙铺片区大岭背地块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一事,待先行征求国土、林业部门意见后再议。
十一、关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暂停审批南关上街、金田村首家、坪田村刘家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手续一事,应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专题报市政府审定。
十二、原则同意小埠“南岭生态城”国际学校(一期)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按程序论证。
十三、原则同意“骆仙大厦”容积率调整按程序论证。
十四、原则同意对上海中昆经济总部建设项目下达特事特办规划条件。
十五、致函国土部门核实博宇诚电子公司配套生活用地规模。
十六、修改锦马置业公司“五岭新天地”二期室外踏步改造方案,保证人行道宽度不少于6米。
十七、按照结案通知单意见补办郴州银峰置业公司“奇石馆小区”物管用房手续。
十八、原则同意北湖区增福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用房、派出所、社区卫生中心等集中选址在武广片区G-1-2地块内,用地规模按程序论证确定。
十九、“熠通国际公馆”项目建设用地应与城市道路接边,规划指标不变,并函复国土部门。
二十、原则同意市检察院“四合一工程”选址在白水片区E-1-4、E-1-5地块,用地规模按程序论证,并报市规委审议。
二十一、在不影响城市景观、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原则同意市环保局五个环境监测点扩建。
二十二、原则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2012-58号(崔家垅)地块重新下达规划条件。
二十三、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套停车场整合规划有关问题专题报市政府审定。
二十四、原则同意郴州烟叶复烤厂项目规划调整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十五、原则同意华塘镇三合村建筑方案按方案一实施;同意塔水村村庄整治建筑方案。
此外,会议明确村民建房应采用全坡屋顶形式,外墙面必须刷墙漆;会议听取了湘南物流园防洪渠(园泉路—郴江河口)线型和骆仙东路线型设计方案等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
曹诗国、李定军、宋友涛、曹西凌、蒋蔚玲、唐安平、王能智、王珊、曹建雄、王道石、刘洋、李衍民
列席:陈明、蒋家鑫、袁江文、莫诗扬、朱逃生、杨华、李晶晶、骆海军、郭世明
记录:李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