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市工信局局长 胡国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六方面政策举措。《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这24条措施,可以说立足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出了许多比较有含金量的“干货”。
第一个方面,是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郴州是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企业负担最小的城市,在之前的“支持工业实体经济22条”文件的基础上,我市出台的《意见》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意见》从推动减税降费、降低用地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物流用能成本着手提出涉及多项减税降费措施,含金量高、减税规模大。
《意见》提出“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的民营企业,通过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通过开展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推动我市已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用地难、用地贵问题,《意见》指出“对国家和省、市支持发展的新兴产业项目用地(房地产项目除外,下同),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或起始价,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对符合规划、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改变工业用途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还通过采用弹性年限出让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以及允许教育、医疗、养老项目整体转让和工业地产分割登记等措施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用能方面,取消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中包含的主干管网设施建设费。在符合单位产值节水标准前提下,据实调整生产用水计划指标,避免征收企业单位生产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大工业基本电费自主选择按容量计费或按需量计费。
第二个方面,是大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民营企业的难题,尤其银行抽贷、压贷、断贷,更是很多民营企业的噩梦。过去,银行续贷时间周期长,企业为筹集“过桥贷款”,往往被迫求助于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加重企业财务负担重,甚至引发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破产。《意见》从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优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5个方面联合发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明确表示要优化财政资金存放考核激励办法,将财政性资金存放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相挂钩,激发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及小微企业,稳定信贷投放,避免抽贷、压贷、断贷。加强“政银担”合作,探索建立三方风险分担机制。各县市要安排一定额度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转贷资金,为民营企业临时资金周转提供支持。
第三个方面,是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沃土,我市将从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着手,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对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重点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在土地使用、用水用电、税费征收等方面享受与政府投资项目同等待遇。
第四个方面,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市委、市政府把环境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命门之穴。我市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增加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上卯足功力。
《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题治理。各级各部门要把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由市委常委带头,每名市级领导至少联系2户民营企业,一级带一级,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民企”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4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商部门设立登记2.5天、公安部门公章备案刻制1天、满足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实现即时办结。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成立郴州湘江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而发起设立并管理郴州市产业引导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郴州产业引导基金),通过郴州产业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专项基金。产业专项基金主要投资有色金属、旅游文化、精品会展和矿物宝石、生态绿色、石墨新材料及现代农业等本市主导产业和可持续发展产业,通过股权投资推动重点产业引进和实体经济发展。定期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建立民营经济表彰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企业家”“优秀工匠”评选表扬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焕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激情活力。
第五个方面,是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稳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我市致力于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促民企放心发展,在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加强法治保障和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上下功夫。做到“企业需要时,政府无处不在;企业不需要时,政府无故不扰。”
《意见》在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意识的同时,深入整治损害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查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拖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对涉案不深、危害性不大的民营企业有关人员,审慎采取留置等审查调查措施,切实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及有关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持证合法企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除外),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不搞“一刀切”式的停工、停业、停产。
第六个方面,是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无论是减税降费、加大政府财政支持还是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能让政策春风真正吹进企业,最关键的是操作要细,执行要实,落地要快。我市将从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政策落实入手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意见》要求建立全市高规格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民营企业诉求意见处理长效机制,实行民营企业向政府部门“点单式”服务诉求机制,做好民营企业诉求意见的收集、交办、督办、协调、跟踪和反馈事项。此外,市委、市政府将各级各部门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要求市直相关部门梳理现行涉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
当前我市面临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民营企业也迎来了新一轮大发展的春天。希望广大民营企业主抢抓机遇,趁势而上,为助推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