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6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富城房地产公司“祥龙郡”违法建设部分按规定处罚。
二、骆仙铺村委会办公大楼用地属于公共设施用地,不同意调整用地性质。
三、原则同意太华房地产公司“骆仙湖畔”规划及建筑方案,进一步优化空调机位等建筑细部设计。
四、“阳光嘉园”小区西北侧拟出让用地规划通道坡度需满足规范要求。
五、苏仙区政府申请调整王仙岭农贸市场用地性质按程序论证。在用地布局上,市场与居住应相对分离。
六、原则同意白水片区局部地块(C-3-1等6宗地)规划修改意向方案,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调整社会停车场位置,按程序公示,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七、原则同意郴州市二医院搬迁选址在塘尾大道与南岭大道交叉口处,用地规模按程序论证。
此外,会议听取了志诚房地产公司“金穗楼”项目(原市物质局)有关情况汇报;通报了熠通房地产公司“熠通国际公馆” 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2013年土地储备、“三创”宣传工作及黄土裸露治理有关要求。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宋友涛、曹西凌、蒋蔚玲、王珊、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王道石、黄文革、李衍民
列席:杨华、李晶晶、李珍、骆海军、朱逃生、曾毅晶
记录:李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