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组建宣传组
(一)各县(市、区) 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应在今年9月15日前组建宣传组,具体负责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工作,宣传组应有宣传部门和熟悉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统计部门人员参加。
(二)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宣传规划,可编写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画、光盘、录像带等宣传品,积极鼓励条件许可的地区组织编写和演出各种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文艺节目。
二、开展宣传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今年10月上旬,在省里召开“新闻通气会”后,各地要依例进行,由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向新闻单位通报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今年10月下旬,举办“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周”活动。
1、10月26日,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将发表关于进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广播电视讲话。各县(市、区)要大力宣传,发动被抽中小区的人员收听收看。
2、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方法,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宣传依法调查的规定。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人口抽样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要做到被抽中小区的每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都了解人口抽样调查的有关知识。务必使1%人口抽样调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在抽中小区的主要街道、车站等群众较多的地方,设立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牌,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商店可以布置宣传橱窗;城乡基层单位可以出墙报、黑板报等。
(三)11月份调查登记过程中的宣传工作
1、各县(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有线广播站和其他各文化单位,继续播放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公益节目。
2、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要结合调查登记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宣传和调查登记紧密结合起来。
3、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注意宣传人口抽样调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尤其要宣传人民群众如实申报的典型事例。
三、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将陆续向各县(市、区)下发各种宣传品
(一)《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样本),于9月20日以电子文档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供各县(市、区)印制《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时使用。
(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画,将于9月底下发到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然后由相关负责人下发到抽中地区张贴。
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小组办公室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