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4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2011-31号宗地(七鑫家禽批发市场)重下规划条件一事,待对其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结案后再议。
二、原则同意市宏凯房地产公司“盛世雅苑”建筑设计方案。
三、民生北路道路设计按评审意见执行。
四、原则同意堆上路加油站出入口改造方案,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五、调整军泰焦炉煤气有色园储备站拟选址位置,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后再议。
六、原则同意天燃气储配站拟选站址往东北方向调整,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七、原则同意达康公司“悦绣名城”道路调整,按程序办理。
八、在满足新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调整“爱莲雅苑”地块容积率。
九、原则同意骆仙小学用地蓝线调整方案。
十、进一步优化“东方新城”二、三期规划意向方案,按程序办理。
十一、关于裕龙纸业有限公司申请补办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规划许可一事,按特事特办原则,先给予补办手续,核实许可证(副本),在规划核实(验收)时,再对其违法事实予以查处。
十二、原则同意调整郴州烟厂技改搬迁安置地项目货站南路用地蓝线。
十三、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配套设施及食堂建筑方案,大门与围墙方案一并报审。
十四、原则同意燕泉街道振兴社区办公用房选址在桐梓坪村村民安置用地内。
十五、原则同意北湖区政府保障住房选址方案(即在同心路以南、渡槽以东、同心河以北)。
十六、进一步优化冠华房地产“冠华名城”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并须提供两个以上的比选方案。
十七、原则同意市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批准的控规及城区社区卫生中心布点规划(意向)进行初步选址,用地规模按有关规定控制。
十八、原则同意碧桂园·翡翠山二期修规及建筑方案。
十九、原则同意郴州广汇建材有限公司砼搅拌站按临时工程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会议听取了市锦马置业有限公司“五岭新天地”二期项目听证情况汇报,并同意按听证报告处理意见下达处罚告知书。会议强调了“三创”工作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大家认真做好“三创”有关工作。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宋友涛、曹西凌、蒋蔚玲、王珊、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王道石、范家强、李衍民
列席:杨华、陈明、李晶晶、袁江文、李珍
记录:李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