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新居房地产公司“金桂苑”项目规划方案,提交建筑比选方案,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二、耒阳星光房地产公司“金桥名邸”项目维持原规划条件不变。
三、原则同意原粮油购销中心和粮油印刷厂按现状处置,架空通道维持现状通行功能,不得处置。
四、原则同意东塔路线型局部调整,由市城投公司向国土部门申请项目停止挂牌,调整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五、原则同意郴电国际坳上110KV变电站选址采用方案二。
六、关于郴州电业局220KV东城、塘城线、35KV珠香线搬迁方案一事,专题报市政府,督促郴州电业局尽快编制电力专项规划。
七、市晓园房地产公司“雅景新村”调整用地性质,按《物权法》有关规定征求业主意见,再按程序听证。
八、苏福大厦拟进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建筑不得对相邻现状建筑日照产生影响,如有影响,应取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的意见。
九、原则同意“阳光嘉园”西北侧用地规划修改意向方案,落实好小区通道,按程序公示,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十、关于原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同心路拟处置用地规划条件,在编制同心路以南片区控规中予以落实。
十一、原则同意南岭大道原三九南开用地规划意向方案,应按郴州市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要求落实公共停车场,按程序公示,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
十二、湖南银光炭素厂申请调整党校公交枢纽站用地位置,因与郴州市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四普庄片区控规不符,按程序先修改控规后再议。
十三、关于“美美世界”申请调整商业建筑比例一事,按程序论证后报市政府审定。
十四、燕泉河拆迁安置三期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应同时报审,在满足日照、退界、停车等相关技术规定前提下合理确定规划指标,并在控规中予以落实。
十五、关于流星岭原二十三治用地性质变更一事,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按程序论证。
十六、苏仙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缘润大厦”容积率调整按程序论证。
此外,会议听取了唐湘武等11人申请注销工程规划许可证、统一合众市场建筑与郴州电业局电力设施争议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曹诗国、李定军、宋友涛、曹西凌、蒋蔚玲、王珊、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曾德平、范家强、李衍民
列席:杨华、陈明、李晶晶、袁江文、蒋家鑫、朱逃生、李珍
记录:李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