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副局长曾正茂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1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不同意香雪商业街“裕通投资”店铺外立面改造方案,应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二、原则同意乾通房产公司调整“乾景国际”项目建筑总平面,建筑密度不得大于20%。
三、原则同意汽车南站地段“林邑星城”项目与“和意花园”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按程序公示。
四、原则同意新天地公司“爱莲花园”项目南大门建筑方案,北大门方案需进一步优化。
五、原则同意亿森公司“爱莲名城”项目物管用房调整,按程序公示。
六、原则同意海泉村生产发展用地选址在槐万路与海泉路交会处西南角,市城投公司为申报主体。
七、拆除刘园新村唐娟违章建筑车库部分。
八、小埠投资公司东湾片区已摘牌用地容积率及用地性质变更按程序论证,需按新的技术管理规定提交规划论证方案。
九、按新的技术管理规定优化市交警支队检测站旧址用地规划方案,不得对北侧住宅建筑日照产生影响,具体指标待提交优化方案后再定。
十、原则同意步步高置业公司“新天地”项目调整商住比例,报市政府审定。地块四规划指标参照已摘牌用地,日照需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十一、钢材市场和再生资源市场应按照《郴州市场布局专项规划》重新选址。
十二、七里洞村高湾组村民公寓式安置用地规划条件按程序论证。
十三、关于北湖区芙蓉乡屋坪村拆迁安置地申请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待违法建设处罚后按程序办理。
十四、原则同意油山体育文化创业园规划选址方案,用地规模需专题论证。
十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拟处置用地规划条件按程序论证。
十六、燕泉河改造二期拆迁安置项目(南街黄金桥附近)设计条件按程序论证,应按新的技术管理规定提交论证方案。
十七、原则同意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生物实验大楼建筑方案。
十八、原则同意郴阳房地产公司“石榴湾居住小区”A-D栋按现状规划验收。
此外,会议通报了锦马公司“五岭新天地”二期违法建设、锁石桥六组拆迁安置项目整改、融汇房地产公司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情况。会议传达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
出席:曾正茂、王贤良、李定军、宋友涛、曹西凌、蒋蔚玲、王珊、曹建雄、唐安平、王能智、王道石、范家强、于栋山、王塘生
列席:杨华、陈明、李晶晶、李珍、何文静、朱逃生
记录:李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