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办〔2015〕20号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郴州市统计局局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统计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5〕12号)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决定建立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年计划安排局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每次安排在季末,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二、会前学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教学相长、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案例分析,务求通俗易懂,确保学有所获。所讲内容除了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外,还要结合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贯彻执行的相关措施。
三、局务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并认真做好学法笔记。局务会议会前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内容和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3月 16日
(共印6份)
2015年郴州市统计局局务会议学法计划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政策法规科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市财政局 |
9月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市人社局 |
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