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入户登记时间表
1、省级调查办公室在抽中的村级单位抽取调查小区: 2005年9月底以前
2、县级抽样调查办公室选调、配备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 2005年9月—10月
3、市级调查办公室培训县级业务骨干:2005年9月20日前
4、乡级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培训工作: 2005年10月19日前,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5、乡级调查员明确自己负责的调查小区边界,熟悉小区环境: 2005年10月22日前
6、乡级调查员绘制<<调查小区地图>>(包括小区边界、每一幢房屋和建筑物并标出建筑物类型、所有房屋和建筑物顺序编上号码等),对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摸底,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一式二份,根据底册安排登记路线、登记时间,两项工作均在2005年10月22日—31日内完成。
7、村(居)委会摸底工作完成后,调查员要对摸底结果进行汇总并上报,2005年11月2日前报乡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11月3日以前,乡级抽样办公室将摸底结果汇总报市级1%人口抽样办公室;11月4日以前,市级抽样办公室将摸底结果汇总报省级1%人口抽样办公室;11月5日以前,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将摸底汇总结果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上报数据包括:本地摸底是的总户数和总人口数、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数、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数、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半年以上的人数、2004年11月1日—2005年10月31日出生和死亡人数)
8、调查的标准时间: 2005年11月1日零时
范围:被抽中调查小区的完整地域范围
对象: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户口在本户,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1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人和现役军人不登记。
9、调查的现场登记工作时间: 2005年11月1日至10日
明确调查标准时间,携带<<调查小区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入户,登记完一户要在<<户主姓名底册>>的户主姓名处划勾,在<<调查小区地图>>上做出标记。2004年11月1日零时至2005年10月31日24时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还要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
10、乡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组织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对登记的调查表进行全面复查:2005年11月11日—11月15日
内容包括检查本调查小区的户数、调查对象、出生人数、死亡人口是否准确;检查调查表中每个项目的填写是否有错漏,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其中要重点核查:
(1)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和旅馆中有无漏登;
(2)全户外出的户和空挂户有无漏登;
(3)未报户口的孩子,特别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有无漏登;
(4)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出生不久即死亡的婴儿,特别是在医院出生后随即死亡、医院未发出生证的婴儿,是否漏登了出生和死亡的人口;
(5)全户死亡户或孤寡户死亡,是否漏登了死亡人口;
(6)按人填报的项目是否严格按调查表上所规定的年龄界限填写;
(7)调查表中的跳填项目是否错填、漏填和多填;
(8)调查表上除按户和人填报的项目外,其他应填的项目(如签字、日期等)是否填写齐全
11、乡级调查员进行非专项编码(除检查编写的数字代码是否与项目圈定的标准或填写的数字一致外,还要注意有无漏编的项目)时间: 2005年11月16日----11月20日
12、乡级调查员填写<<调查表>>封面,将<<调查表>>和<<死亡表>>上报调查指导员: 2005年11日20日前。
13、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实行对<<调查表>>的登记、编码工作质量验收制度,验收工作的时间:2005年11月16—20日
<<调查表>>的验收工作主要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由乡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每一名调查员登记完成的<<调查表>>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由调查员重新复核,据实改正差错后再次对其进行验收,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第二步,由县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每一个乡抽查一个调查小区的<<调查表>>,抽查的调查小区由县级人口 抽样调查办公室确定。
第三步,由省、地、县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地市
级<<调查表>>进行验收。每一个地市抽查调查小区不得少于3个(城市、镇、乡村各一个),抽查的调查小区由省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确定。
注:<<调查表>>验收工作的第一、二、三步可以同时进行。第二、三步抽查的小区不能重复。
14、非专项编码完成后,所有调查表移交到县级1%人口抽样办公室,由县(市、区)集中组织专项编码员进行专项编码(地址、民族、行业和职业编码)时间: 2005年11月21日---11月30日
15、A、复查工作完成后进行这次调查的事后质量抽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事后质量抽查样本的抽取,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在2005年11月25日以前完成。事后质量抽查数据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工作手册说明)
B、国家同意抽取小区100个,湖南3个 (省培训教材说明)
省里负责组织实施,分为3个组,各组组长由省人口调查办公室人员担任,每组组员3-4人,由各地、市办公室的人员担任,11月16日至25日完成入户登记和编码,由省录入,12月10日前将结果和抽查表寄国家。
16、2005年12月15日县级完成数据录入,在12月20日前将数据报市,市在12月25日前报省,省在12月底报国家,县级在2006年1月31日前向市报经审核校验后的数据,市在2006年2月10日前报省。
17、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制定调查的数据处理总体方案:
(1)对主要数据汇总: 2006年1月15日以前完成
(2)对全部数据汇总: 2006年6月底以前完成
18、数据发布:
(1)2006年2月10日以前即调查之后100天,发布主要数据,包括人口总数和户数、地区分布、出生、死亡、自然增长、就业失业等。
(2)2006年底发表详细的各种交叉分组数据,分专题、基本情况、家庭、迁移流动、教育、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死亡、住房等。
19、全国和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2006年2月10日以前分别发布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调查数据公报
20、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对这次调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这次调查的组织实施、项目设置、调查方法等技术业务问题进行总结,在2006年5月前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调查领导小组,市在6月前报省。
附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工作细则
调查小曲资料包装
(1)<<调查表>>装袋前,调查员必须对<<调查表>>进行清点、检查,如发现缺失,须查找齐全,无法找回的要补行登记,确保资料完整无缺。
(2)调查小区包装袋内资料包括:
A、<<调查小区封面>>(放在最上面)
B、按户编号顺序排列的<<调查表>>
二、乡、镇、街道资料包装
调查小区资料袋集中到乡、镇、街道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再装入一个或均匀装入几个资料袋中,袋内同时要加装清单。
<<死亡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装入一个资料袋中,袋内同时要加装清单。
三、县级资料包装
(1)调查小区资料在乡、镇、街道装袋后,同意送往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装入资料箱内。应注意不同的乡、镇、街道不能混装。
(2)每包装箱内均需要有装箱清单,装箱人员认真填写“调查表装箱清单” ,并将其放在所要资料袋的最上面,以便于查找。
调查资料的运送和管理]
(1)调查员在填写、编码和录入等工作过程中,应爱护和妥善保管调查表格,
防止散失、破损、污秽和褶皱。
(2)调查资料在各级传递、运送过程中,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在交接过程中,接收人要查看“调查小区装袋清单”和“调查表装箱清单”是否完整,是否与实物相符。如果不完整或发现调查资料缺失、污损或包装不合格等问题时,应拒绝签收,并责成移交人进行追查。
(3)乡、镇、街道在向县级1%人口抽样办公室报送调查资料时,要填写“1%人口抽样调查表交接单”,交接单一式二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
(4)调查资料要安排专用运输工具运送,加派专人押运,注意防雨、防火、防盗。
(5)数据录入工作完成后,调查表由省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妥善保管并
派专人登记造册。
(6)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后期管理工作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20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