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
一、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的要求,结合郴州的实际情况,为搞好这次调查的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特制定本细则,请参照执行。
二、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由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选调、配备,于2005年9月进行。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身份一旦确定,在调查任务未完成以前,各单位不得随意调用做调查以外的其他工作。
三、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配备数量。原则上农村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调查员,城镇每个调查小区配备二名调查员,每两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为了保证按规定时间完成登记任务,山区、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可酌情增配调查员。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调查员的配备最好留有百分之十左右的预备数。
四、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条件要求:
(一)熟悉本地区情况,了解本地的地理分布,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为群众信任,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地填写调查表。最好参加过以往的人口调查,熟悉人口调查的具体工作程序。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培训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 2005年9月20日前,由市级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培训县级业务骨干。原则上50万人口以上的县选派3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其余的2名。
(二)乡级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培训工作县级调查办公室必须在2005年10月20日前完成,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天。培训教材统一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编制的《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手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员手册》。培训集中在县(市、区)进行,具体地点自定。培训以讲课为主,围绕如何填好调查表来进行,对调查项目的定义、解释必须统一按《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表填写说明》的规定进行。通过讨论和练习,掌握绘制和使用《调查小区地图》、编制《户名姓名底册》、填写调查表、搞好复查等工作方法。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解答。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培训后,经测试合格,由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颁发合格证,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从事调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