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
工作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郴州市统计局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郴州市统计局
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3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精神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局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的服务型统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局党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全体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反对“四风”,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三)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疑释惑、传递正能量,引导全体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教育培训,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四)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任务,切实巩固拓展统计“四大工程”,实现“三个全部”,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案件,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认真做好分析监测,积极服务社会公众、调查对象和统计基层,加快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打造数据来源第二轨,进一步创新官方统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重点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着眼于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根据省、市安排,做好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工作。局机关党总支及党支部换届后,要选派新任党组织书记参加由市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任职培训。
(二)基层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全体党员培养成工作业务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成长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立足本职岗位当能手、作贡献。具体培训工作,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培训或选派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党校的相关培训。
(三)新党员培训。着眼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他们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
四、主要措施
(一)改进方式方法。采取集中教育、脱产培训、集体学习、网络培训、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
1、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
2、加强典型教育。通过采用专题报告、在线互动、观看电视片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
3、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特别是针对服务型统计、大数据时代和统计业务等方面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研讨,解疑释惑。
(二)创新载体手段。要充分利用郴州统计信息网等信息网络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开设办好党员教育培训专刊、专栏,办好党员教育培训网站,建立“网络课堂”等。鼓励全体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OA系统微迅等互动交流。充分利用郴州日报等报刊宣传我局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三)充分利用资源。要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局党组要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定期开展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定期邀请名师培训,鼓励本单位党员积极参与讲师队伍,注重发挥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模范作用。要带头以各种形式送教下基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接帮扶培训,将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送达基层。
(四)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集中轮训制度,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在职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学风建设。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联系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局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为组长,邓先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邓先军同志兼任,局机关总支和支部委员为办公室成员。
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探索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举措,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一)落实工作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二)加强人财物保障。局党组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部门预算。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党组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2016年将对全体党员干部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年底将对全体党员干部落实《规划》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自检自评工作,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每年年底前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培训心得向局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