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于2005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0〕23号),我支队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和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电力、能源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232.67万元,较2016年减少197.75万元,降低45.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38万元,较2016年减少134.18万元,降低45.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事业收入74.29万元,较2016年减少63.57万元,降低46.11%;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5万元,占比97.74%;项目支出6.51万元,占比2.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93.6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25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17年涉及工资调标等情况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60万元、津贴补贴22.88万元、奖金5.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8万元、伙食补助费3.58万元、绩效工资29.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98万元,其中:退休费9.47万元、抚恤金0.37万元、生活补助0.31万元、医疗费10.49万元、奖励金8.13万元、住房公积金8.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0万元。
公用经费6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万元、印刷费 2.33万元、咨询费0.50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19.47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培训费7.56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2.49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8万元。
②项目支出: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5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保有量2台),完成预算的67.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公务接待11批,共计131人,完成预算的7.38%。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郴州市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和就餐标准。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增加4.45万元,增长4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均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3万元,增长9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万元,降低77.82%。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为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采购支出总计支出19万元,其中:采购货物2.78万元、采购工程0万元、采购服务16.22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41.7平方米,价值135534.8万元,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16.16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2017年绩效监控和自评通知(郴财绩[2017]3号和郴财绩〔2018〕2号),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具体要求,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加强了与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和企业科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