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概况
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改办)是根据郴编办[1996]18号文件规定,于1996年成立,2011年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7年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现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2人。
根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四条,市墙改办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71.31万元,较2016年增加31.11万元 ,增长2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7万元,较2016年增加27.57万元,增长19.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 %;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 %;其他收入3.54万元,较2016年增加3.45万元,增长100%。
2017年度支出合计1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1万元,占比96.86%;项目支出5.23万元,占比3.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475.56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16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75.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0万元。而2017年4月财政部发文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2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公务接待10批,共计85人,完成预算的31%。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87万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降低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降低35%。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8万元。比2016年减少10.59万元,降低34%。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控制会议的时间,规模,公务招待费的标准和范围。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采购支出总额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110.21平方米,没有评估价值。车辆 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墙材生产及新型墙材推广应用。2017年,全市累计生产各类墙材24亿块标砖,其中:新型墙材10亿块标砖,粘土制品0块。非粘土制品比例达到100%,新型墙材比例42%。限粘城市、禁实县城规划区内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率达到100%。
(2)节能减排利废。2017年,全市累计节约土地1650亩,节约标准煤6.2万吨,减少CO2排放16万吨,减少SO2排放 0.15万吨,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100万吨,新型墙材企业社会效益显著。
(3)专项基金使用管理。2017年,市本级共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981.79万元,返退专项基金825.66万元。
(4)新型墙材企业发展。2017年,全市新建、续建新型墙材生产企业12家(湖南希望住工、湖南东泓住工、苏仙区良田众诚、苏仙区雄起、苏仙区飞天山、资兴伟源、湖南昇隆、汝城闽发、宜章兴盛、宜章方园、宜章鸿泰、宜章金龟塘),其中:烧结制品企业10家,装配式部品构件企业2家,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总体平稳。
2017年,市墙改办荣获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墙体屋面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质量管理先进单位”,郴州市经信委“全市经信系统综合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无项目。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