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隐患,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和特殊防护时期救助管理工作安全运行、稳定运转,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实行站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认真落实重要会议、敏感时期、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及重大事项值班报告制度,做到有事先上报,无事报平安,切实做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救助管理工作安全运行、稳定运转。
二、工作职责
(一)接待室
1、接待来站救助人员,做好求助登记,甄别身份,宣讲救助政策法规,办理入站手续;
2、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各种表格登记,做好求助人员的档案录入工作;
3、接听电话,做好记录,负责传达;
4、办理救助人员离站手续,并提供相应救助。
(二)救助区
1、负责留站人员的生活用电安全管理,处理好各种情况。
2、及时安排入站求助人员房间、床位、饮食、洗理等救助服务,搞好室内卫生。
3、认真做好受助人员物品的保管和登记,做好安全检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应予以收缴,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4、做好巡查工作(每半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安全。
5、妥善处理受助人员救助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不能处理的,要在5分钟内请示业务领导;重大突发事件要上报分管领导;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恶性事件的,同时报站主要领导。
6、做好不明身份人员的身份核查工作。
(三)街头主动救助
1、做好街头主动救助工作,对露宿街头、沿街乞讨的人员进行劝导进站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宣传指导卡、食品、饮用水、衣物等。
2、做好受助人员车票购买、车站接(送)和市城区受助人员护送返乡等工作。
3、认真做好数字化城管系统的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各项案件,及时回复。
4、认真做好救助热线电话求助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受助对象入院、转院、出院工作。
三、工作保障
1、强化值班人员责职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救助管理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维护稳定、确保救助工作安全作为当前压倒性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热情接待引导求助人员和来访群众,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坚决杜绝无理取闹、惹是生非、缠访闹访者和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机关院内。
2、落实各项值班工作制度。一是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详细、准确的做好记录。二是首接责任制度。第一个接听电话的值班人员要全程负责跟踪,及时办理,及时回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要如实记录值班期间接报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四是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接报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认真研判,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报告有关领导。五是交接班制度。交办事项要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六是通报制度。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给予通报。
3、深化平安单位创建。保安、门卫要切实履职,监守到位,充分发挥门卫安全保卫职能,门卫处要关闭轨道电动门,实行人车出入登记制度,切实把好维持机关正常秩序的第一道关口。维护好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秋序,确保不发生救助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郴州市救助管理站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