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我市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2)编制我市长期、近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省墙改办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3)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围绕本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总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促进共同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工作。
(4)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定和推广工作。
(5)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7)负责对下级墙改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8)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墙改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属郴州市经信委委属单位,现有在职职工6名,退休2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5.5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5.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75.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59.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5.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9.2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3.9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技改贴息和补贴29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和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的贴息和补助。
②示范项目补贴43.5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的补贴。
③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66.50万元,主要用于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2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8万元相比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4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示范项目补贴43.50万元;
2.技改贴息和补助290万元;
3.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66.5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3.9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办公家具0.4万元;办公设备0.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5.56万元。绩效目标:1.调动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积极性;2.引导墙材企业在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上进行技术改造,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带动产业发展,实施产业升级。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