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设立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9〕4号),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协调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监督管理、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全民创业。
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全市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制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指导各行业管理办公室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信息化领域和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15个,2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编制人数5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50人;离退休134人。其中:离休5人;编外长期聘用退役士兵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2、郴州市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3、郴州市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4、郴州市无线电监测站
因机构改革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建筑材料科研所职能整合,组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市能源监察和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调整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三、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53.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50.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9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0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256.11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53.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8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6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5.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4.89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3.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15.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028.2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2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66.2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37.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全市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奖励资金55万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发〔2018〕26号)第二十四条:“强化对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考核,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党委和政府绩效评估”设立。通过考核奖励,加大各县市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力度,增强各级各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帮助,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计划采取经济数据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先进县市区一二三等奖共6个、目标管理奖5个,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50名。
b、工业产业引导资金1300万元。以我市工业发展战略为导向,着力支持符合中省市工业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整体实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为产业扶持资金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部门扶持资金具体执行。
c、节能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推进工业节能环保,到2020年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9%;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工业企业排放物全面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进一步加快资源整顿整合步伐,推进矿产资源向战略投资者和精深加工企业集中。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330万元,主要包括:法律顾问经费10万元,工业项目建设调度及各类工业产业(领导小组)专项调度工作经费100万元,民营经济培训35万元,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经费5万元,全市工业发展宣传工作经费40万元,省市奖补项目第三方评估验收经费40万元,优势工业产业链推进(九大产业链)专项工作、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及三重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工业发展宣传、工业项目建设调度、工业经济运行及企业帮扶、做优做强郴州优势产业发展等支出。
b、运行维护经费105万元,为离退休老干(含代管企业离退休干部)及代管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及代管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支出。
c、非税征收成本性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市政府对外有偿资产使用成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相比减少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同比减少13万元,根据2019年我局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数,综合考虑2020年公务标准调整等因素,通过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流程,统一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等措施压低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2020年我局将严控因公出国考察人数和次数,减少出国经费支出,2020年计划因公出国考察1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增加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原墙体材料改革办职能划入局机关,增加一辆执法执勤用车。2020年我局将通过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车辆的使用频率,降低公车费用支出。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厉行节约,2020年我局将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169.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3万元。2020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与2019年相比减少53.0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2020年我局进一步压实一般性支出,要求重点经济活动支出在2019年基础上再下降10%。二是机构改革后,市能源监察和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调整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本级、郴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郴州市无线电监测站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2.76万元,下降16.46 %。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75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68万元、项目支出437.90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437.90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455万元。
a、全市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考核奖励资金55万元。
绩效目标:采取经济数据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先进县市区一二三等奖共6个、目标管理奖5个,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50名。
年度实施计划:联合市统计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后制发通知,汇总后按程序报局党组会研究。局党组会通过后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签发后按要求实施奖励。
b、工业产业引导资金1300万元。
绩效目标:以我市工业发展战略为导向,着力支持符合中省市工业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实行企业信用信息库管理制度,所有项目申报主体单位需纳入郴州市财源税源企业信用信息库,原则上未入库企业不得申报项目。企业信用信息库由市财政局牵头建立并实行动态管理。
c、节能专项资金100万元。
绩效目标:2020年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9%;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工业企业排放物全面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年度实施计划: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进一步加快资源整顿整合步伐,推进矿产资源向战略投资者和精深加工企业集中。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市工信局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市工信局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市工信局部门共共占有办公业务用房面积合计1222.99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账面固定资产2630.91万元,其中:专用设备29台套,通用设备495台套,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5台件。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4.工业产业引导资金。专项用于鼓励和支持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矿物宝石及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和科技产业引导等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