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管理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是全部经费直接由财政部门拨付并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二级机构。2018年实有编制13个,实际在职人员13人(在编人员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主要职能: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和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电力、能源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总收入351.57万元,具体是:财政拨款259.52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85.43万元,年中追加单位绩效考核奖及增人增资补助资金等追加预算74.09万元),其他收入31.66上年结转结余60.39万元。
2018年支出规模273.14万元,具体是为保障支队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220.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09万元,中省资金项目支出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4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全年总收入351.57万元,具体是:财政拨款259.52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85.43万元,年中追加单位绩效考核奖及增人增资补助资金等追加预算74.09万元),其他收入31.66上年结转结余60.39万元。
2018年支出规模273.14万元,具体是为保障支队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220.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09万元,中省资金项目支出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4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全年总收入351.57万元,具体是:财政拨款259.52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85.43万元,年中追加单位绩效考核奖及增人增资补助资金等追加预算74.09万元),其他收入31.66上年结转结余60.39万元。
2018年支出规模273.14万元,具体是为保障支队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220.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09万元,中省资金项目支出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43万元。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无。
(二)管理情况分析
无。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全年总收入351.57万元,具体是:财政拨款259.52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85.43万元,年中追加单位绩效考核奖及增人增资补助资金等追加预算74.09万元),其他收入31.66上年结转结余60.39万元。
2018年支出规模273.14万元,具体是为保障支队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220.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09万元,中省资金项目支出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43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支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强化工作举措和队伍建设,依法、认真、高效履职,深化服务,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支队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2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零。
2、预算控制率较好。预算控制情况良好。预算完成率指标不理想,主要是因为支队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年末出现了大量资金结转和结余。支队无截留和挪用资金情况,全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都出现大幅度节约。
(1)对于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由于我单位厉行节约,在购买汽车维修和印刷服务、采购办公用品方面等支出大幅度压缩。
(2)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完善了支队《财务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10种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支队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对外单位的所有支出均通过我支队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对本单位的报销支出严格遵守支队财务报销制度,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坚决不予报销,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按照财政资金预算公示的要求。2018年9月26日在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了2017年度支队决算说明。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1、职责履行到位。2018年,支队依法、认真、高效履职,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起,完成财政罚没收入48.07万元;各项工作均得到了较好完成。
2、履职效益良好。2018年,在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二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财政各项规定,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2018年,支队积极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大力推进农网改造完善升级、中省驻郴“两电”分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等工作,社会反响较好。
(3)效率性高。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公务接待批次、金额较去年都降低不少;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简化会议形式、控制会议时间和会议规模,充分利用支队和经信委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予以简化;增强节约和环保意识,推行无纸化办公,行政成本降低效果明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提升了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和能力,全年无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落实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评估各项指标考核全面完成。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对照评价标准,我单位自评得分为92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完成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两个指标完成不理想,预算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将预算管理工作与支队的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加强支队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提前谋划,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节省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强化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将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
(三)严格财务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队财务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