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湖南省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概况
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于2005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0〕23号),我支队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和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电力、能源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 291.18 万元,较2017年增加 58.51 万元,增加 25.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9.52 万元,较2017年增加 101.14 万元,增长 63.86%;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事业收入 0万元,较2017年减少74.29万元,降低 100 %;经营收入 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其他收入31.66 万元,较2017年增加31.66万元 ,增长100 %。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1万元,占比97.86 %;项目支出 5.84 万元,占比 2.14%;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比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比0 %。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 185.43 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 22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涉及工资调标等情况使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0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92万元、津贴补贴6.82万元、奖金20.53万元、伙食补助费1.87万元、绩效工资33.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3万元、住房公积金11.96万元,医疗费0.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5万元(其中:退休费7.31万元,抚恤金0.18万元、生活补助0.16万元、助学金0.10万元,奖励金5.11万元);公用经费3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8万元、印刷费 1.34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4.51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0.22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
项目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3万元,差旅费0.75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6万元,用于开展节能监察专项活动的各项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8.50万元,完成预算的31.4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 次,因公出国 0 人次),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8.2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台,保有量2 台),完成预算的 41.3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公务接待4 批,共计 23 人,完成预算的3.43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郴州市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和就餐标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和支出。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 年减少5.60 万元,下降39.7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均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6 万元,降低38.9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 万元,降低57.63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2 万元,比2017年减少35.98 万元,降低40.47 %。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严格管理,从严控制,减少支出。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 41.7平方米,价值13.55万元,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台、一般执法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台、其他用车 0 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其他固定资产 117.15 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9〕2号)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与公开,自评得分为92分。近年来,我单位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好。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