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14〕20号
郴州市统计局
关于编印《郴州统计年鉴-2014》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郴州统计年鉴——2014》(以下简称本《年鉴》)资料编印工作计划安排如下,请认真收集整理所需统计资料,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一、总体要求
1、本《年鉴》资料整理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参照《郴州统计年鉴—2013》框架搜集编印,仍分为16大部分,统计数据搜集原则上只增不减。
2、各单位要全面收集2013年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分行业统计指标,原则上有年报的报表都要编进年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不但要整理出分县市区的数据,还要整理出建国以来重要历史年份的统计数据(列在一张表内)。
3、各单位要对本《年鉴》中的当年和历史数据进行全面的审核,包括同指标表、表间数据等,如确有出入可进行修正。
二、责任分工
市统计局综合科:负责统计年鉴编印的组织协调和总纂,承担统计年鉴的综合、国民经济核算、财政、金融、保险、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状况等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社会科:承担文化产业、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党群政法和社会福利等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投资商贸科:承担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和开发区等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工业科:承担工业、非公有制经济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能源科:承担能源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服务业科:承担交通、邮电、限额以上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等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企调队:承担规模以下工业、全面小康统计监测等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农调队:承担城市年报、农业、贫困县统计监测和乡镇经济考核指标等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承担基本单位情况资料的整理和校对。
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住户调查科:承担城乡住户调查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物价调查科:承担物价指数部分的资料整理和校对。
三、送稿时间
各单位资料整理人员在完成年鉴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后,应进行详实的核查,科室负责人要进行严格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审示,确认数据质量无误后将纸介质和电子版(由印刷厂排版,由各单位资料整理人员填报数据)的初稿于2014年7月1日前送市统计局综合科,并交付印刷厂进行排版,经3次校对后定稿,预定在2014年8月1日前本《年鉴》正式出版发行。
四、联系人
李梦临,联系电话:2368260,邮箱:cztjzh@163.com。
郴州市统计局
2014年6月6日
(共印30份)